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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财起意窃手机 偷鸡不成蚀把米
2017年04月21日 10:23:05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平安龙江网讯 2017年2月15日,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案件中张某某见钱眼开,以为可以白捡便宜,孰不知这一伸手,竟将自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被告人张某某因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不仅没捞着便宜,反而受到了惩罚,真正应了句俗话“偷鸡不成蚀把米”。

  2016年8月18日21时许,被告人张某某途经牡丹江市爱民区某小区某号楼某单元,见停放在该单元门口一小货车的仪表台上有一部苹果6Plus手机,且车内无人,便拉开车门将该手机盗走。经牡丹江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手机价值2800元。案发后,所盗手机被追缴并返还被害人。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张某某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且被盗手机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缴并返还被害人,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温馨提示:停放车辆要注意关好车窗车门,车内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切勿给见财起意的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作者:马欢    来源:平安龙江网  编辑: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