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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法律援助机构倾心服务特殊群体 2017年办理援助案件1.4万件
2018年02月13日 10:17:33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东北网2月12日讯(记者佘雨桐 雷蕾)2017年,黑龙江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519件;为妇女儿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944件;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273件;为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41件;为军人军属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件,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进了困难群众心里,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司法行政机关向老年群体发放宣传单并现场受理法律援助。

  服务老年人更热心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黑龙江省司法厅专门制定了《关于扎实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门槛。对高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失能半失能、空巢、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以及有特殊困难的老人,一律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80岁以上高龄、患病、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探索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实现了部分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一次不用跑”。

  2017年全省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519件,接待老年人法律咨询14489人次,为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两千余万元。

  服务妇女儿童更知心

  黑龙江省放宽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对妇女儿童申请劳动报酬和抚养抚育的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从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援助案件范围拓展到人身损害赔偿等除经济纠纷外的所有案件,从咨询代书诉讼代理拓展到仲裁。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普遍建立妇女儿童信息资料库,多措并举,提升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实施能力。省司法厅还健全了省际、城际间的异地协作机制,与外省就异地调查取证等展开通力合作,降低妇女儿童维权成本。目前,省内各县市间全部签署了《省际间协作公约》,各市地与本地区妇女儿童外省打工集中地城市签署协作公约共235个,异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3件,充分保障了黑龙江省在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2017年全省共为妇女儿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944件,接待妇女儿童法律咨询28213人次,为妇女儿童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法律援助机构向残疾人士发放宣传单、解答法律咨询。

  服务残疾人更贴心

  2017年全省共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273件,接待残疾人法律咨询7574人次,为残疾人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咨询点,拓展基层服务网络,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向城乡社区延伸。各地法律援助中心安排专业人员为残疾人解答法律咨询,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窗口。

  服务农民工更暖心

  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城市建筑工地、车站、集贸市场等农民工密集场所,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解答法律问题,提高农民工的依法维权意识。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与相应的劳动仲裁机构建立对接工作机制,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构建农民工维权平台,及时介入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化解矛盾纠纷。

  2017年全省共为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41件,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12989人次,为农民工讨薪7427.48万元。

  服务军人军属更尽心

  2017年全省共为军人军属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件,接待军人军属法律咨询407人次,为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全省共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495个。近三年来全省为军人军属累计发放“法律援助爱心卡”1.8万余张,赠送法律书籍12万余册,举行法律知识讲座480余场,培训3.6万余人。

作者:佘雨桐 雷蕾    来源:东北网  编辑: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