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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侦办黑恶案件综合战果居黑龙江省前列
2019-05-22 09:32:41 来源:大庆网  作者:赵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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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庆网5月22日讯 5月21日,四位市民分别领取了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奖励,每人现金两万元。这是记者在大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兑现举报奖励新闻发布会上看到的一幕。当天,市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大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宣读了《大庆市黑恶违法犯罪及“保护伞”举报奖励办法》和《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交代问题的通告》。

  “2018年,大庆市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动,全市治安形势、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好转。全市公安系统破案总量同比增长32%,在全省唯一实现八类严重刑事案件全破,带动110报警量同比下降6.8%,八类案件降至20年来最低,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至98.7%和98.3%。”新闻发布会上,市扫黑办相关同志介绍,今年以来全市刑事发案同比下降21%,命案下降45%,交通肇事亡人逃逸案件下降50%,涉油案件下降12.3%。大庆市侦办黑恶案件综合战果居全省前列。

  新闻发布会上,市扫黑办还就市民关心关注的部分问题进行了解答。

  举报奖励内容、奖励范围是否有所增加?提供怎样的举报线索能得到相应的奖励金额?

  举报奖励金额、奖励内容、奖励范围均有所增加。根据《大庆市黑恶违法犯罪及“保护伞”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举报的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判决的,奖励5万元至20万元;以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审判决的,奖励3万元至8万元;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1万元至3万元;以涉恶常见各类霸痞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至1万元。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1万元至5万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5000元至3万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1000元至5000元。证人证言在黑恶霸痞案件性质认定和移送起诉中发挥关键作用的,奖励1000元至5000元。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上述不同作用的,可获重复奖励。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机制。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举报新线索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

  另外,为充分调动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羁押场所在押人员(家属)举报、检举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的积极性,大庆市开展了第二战场线索深挖专项行动。一是对于举报、检举涉黑案件、重大涉恶案件及“保护伞”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视情节认定为立功或重大立功;对于未决犯,人民法院在量刑时可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对于已决犯,可不受减刑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减刑幅度限制,予以减刑。二是对于举报、检举涉恶案件或者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视情节认定为立功;对于未决犯,人民法院在量刑时可减少基准刑的20%;对于已决犯,予以减刑。三是对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根据本人现实表现,可酌情予以减期。

  举报人提供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被认定有效后,奖金的领取方式有哪些?

  有三种方式:举报人到市扫黑办指定地点当面领取奖金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简述线索内容;举报人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领取人需携带举报人授权委托书连同本人及举报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简述线索内容;匿名举报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需到市扫黑办指定地点或匿名举报人本人提供的地点,提供举报人代码,并简述线索内容。

  举报人有哪些方式能够举报、提供黑恶势力的犯罪线索?

  市扫黑办在原有举报电话(0459-6158199、0459-110)、邮箱(dqshceb@163.com)和邮政信箱(大庆邮政333号信箱)举报方式的基础上,开通了大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上举报平台。广大市民无需注册,只需扫描举报平台的微信二维码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大庆政法(daqingzhengfa),并在其右下角点击“扫黑举报”均可进入该平台;在进入平台后,浏览须知、规定,然后点击下方“我同意”,便可进入举报信息界面、填写相关信息,提倡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

责任编辑:郭丽颖

【专题】黑龙江扫黑除恶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