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网6月3日讯 5月31日,王某、高某茹等3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盗窃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众斗殴罪、虚假诉讼罪一案,在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审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宏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洛大雨,市检察院检察长姜廉到场旁听。
据悉,本案是我市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首起进入审判程序的涉黑案件。上述被告人的犯罪活动遍及红岗区、龙凤区、萨尔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多个区域,获取经济利益上千万元,导致多名被害人不敢报案、无家可归、有家不敢回、被单位辞退、妻离子散甚至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目前该案正在围绕指控犯罪事实和罪名充分开展庭审调查。预计庭审将持续5天,并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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