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1日讯(王贺男 记者 包海多)齐齐哈尔市扎龙镇的芦苇产地主要集中在扎龙村和哈拉乌苏村,年产近7000吨。2016年至2018年,以刘某某、杨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垄断扎龙苇塘资源,强行收取拉芦苇货车司机“信息费”、“保道费”,帮助超限车辆通过收费站,严重扰乱当地运输市场。近日,这一恶势力犯罪团伙被齐齐哈尔哈尔铁锋警方一举打掉。

垄断芦苇资源强收货车司机每趟200元 “信息费”
2017年12月,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铁锋分局接到扎龙村民黄某报案,称自己在2016年5月运输芦苇过程中,被扎龙村民刘某某伙同杨某某等人敲诈勒索,强行收取“信息费”和“保道费”,因自己未交纳“信息费”,在齐扎公路宛屯处被刘某某和杨某某等人将其所驾驶的货车拦截,向其强行索要费用,双方发生争执,因自己未交费,至今不敢在扎龙运输芦苇。
接到举报线索后,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铁锋分局党委决定立即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对杨某某、刘某某犯罪团的侦办工作。
专案组经侦查查明,2012年初,刘某某与其胞弟刘某全因争抢扎龙村芦苇生意发生矛盾,二人各聚集数十人在扎龙村发生械斗,刘某全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刘某某将其胞弟刘某全清除出扎龙芦苇市场,从此在扎龙村里欺行霸市、横行乡里。2012年,刘某某在扎龙以开货站为名,将扎龙芦苇货主找到一起,明确告诉货主以后司机装货必须通过他统一调配,不允许司机和货主私自对接,因芦苇为易燃物品,货主怕违逆刘某某,刘某某采取报复行为,故对刘某某言听计从。至此,扎龙村内的货主和司机装货都必须向刘某某汇报,由刘某某统一调配车辆装货并给司机排序,之后刘某某向司机强行收取每辆车200元的“信息费”,扎龙芦苇资源由原先的自由装货运输逐渐形成由刘某某完全掌控垄断的局面。

拉高速收费员下水收取每辆车800-2000元的“保道费”
杨某某2013年开始对超限货车非法保道,为扩大超限货车来源,增加非法收入,杨某某与垄断扎龙村芦苇资源的村霸刘某某合作,二人商定,由刘某某将当日所有在扎龙村内装货的芦苇车信息通知杨某某,杨某某主动联系这些车辆为其非法保道,在收取每辆车800-2000元的保道费后,分给刘某某每辆车50-100元的报酬。2013年至案发,刘某某共分得保道费1万余元。2014年,杨某某在逐渐扩大芦苇超限车辆来源的同时,为打开保道市场,增加其非法保道的路线,又通过辅警孙某,认识了联通大道收费站的李某某、王某某等人,并与收费站工作人员达成默契,非杨某某保道的超限芦苇车,均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而后在每次放行前,杨某某会提前通知收费站当班人员超限芦苇车的数量及车牌号,收费站人员会按照杨某某提供的信息放行,每放行一辆杨某某保道的芦苇超限车,杨某某给收费站当班人员200-400元。
闲散人员盯梢便道不交“保道费”就举报你
因超限芦苇车驶离齐齐哈尔市的路线除联通大道高速收费站外,还有昂昂溪—泰康—大庆和富裕—林甸—大庆两条“便道”,为确保司机走“便道”时也能找他进行保道,彻底垄断扎龙运输芦苇的超限车保道市场,杨某某对不参与“保道”的司机进行举报,并在司机群体中散布其举报的行为,造成大车司机对其的惧怕,并以“不通过我保道,就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为要挟,强迫司机接受保道服务,并收取保道费。
2017年,孙某江加入杨某某团伙,在2017年3月-6月期间和2017年12月-2018年1月期间,孙某江在杨某某非法保道活动中负责领车、盯梢等工作,在运输芦苇货车行驶昂昂溪—泰康—大庆和富裕—林甸—大庆两条“便道”时,由孙某江开车在货车前领道,每辆车杨某某分给孙某江100元的报酬。领道期间,孙某江共领道20余次,车次50余辆,共获利5000余元。另外,孙某江曾多次到扎龙村、万力皮革城等处,对意图私自走“便道”的货车进行盯梢、看管,在确认行驶时间和路线后,孙某江通知杨某某,杨某某再向交警、路政部门举报,致使多辆运输芦苇的超限货车在半夜走下道过程中被交警、路政部门设卡拦截,并处罚款和扣分,之后孙某江还到处罚现场故意让被处罚司机看见,使司机知道就是杨某某举报,从而增加司机的恐惧心理,被迫接受保道服务并向杨某某等人交纳保道费。
经过2个多月侦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铁锋分局一举打掉了以刘某某、杨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截止目前,已抓获涉案人员16人,其中刑事拘留14、直接移送监察机关2人,破获敲诈勒索案、强迫交易案等案件2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