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惩治凶顽的“铁面神探”,也是扶危助困的“警察爸爸”,他攻坚克难、面对疑难案件无往不利,他也铁汉柔情,助学济困从不计得失,他就是鹤岗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潘家利。
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潘家利同志长期扎根基层一线,与群众鱼水情深,他勤劳务实、无私奉献,受到市公安局和各级党委、政府的一致认可,先后荣获全省政法先进个人,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嘉奖3次,多次被评为全市优秀户籍民警、户籍民警标兵、十佳追逃能手、亮剑行动破案能手等荣誉称号。他用实际行动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走街串巷的“全熟民警”
潘家利在担任鹤岗市公安局兴安分局兴安路派出所外勤民警期间,被辖区群众亲切的称为“全熟民警”。这是因为无论辖区里的人口、场所等基本信息,还是谁家有了各种大事小情,他全部了如指掌。2004年,潘家利从黑龙江警官学院毕业后到基层派出所的第一天起,就树立了“与群众打成一片”的理念。为了实现这个理念,他全身心投入到熟悉人口和采集信息上,常常放弃个人休息时间,带着登记本到辖区入户走访,登记人口信息,并及时录入公安系统。时间的积累和用心的付出,使他对辖区情况烂熟于心,了辖区的“百事通”、“活地图”,也因基础工作扎实过硬,他连续多次被市局评为全市优秀户籍民警,也让他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开始崭露头角。
2009年2月,兴安路派出所辖区的一家废品收购站发生抢劫案件,案发后民警调取了案发周边的监控录像,发现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但由于视频模糊无法确定嫌疑人的真实身份。正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潘家利反复观看了视频中的嫌疑人,笃定地说:“该人就是自己辖区内暂住人口霍某”。根据他提供的这一线索,民警们立即赶到霍某的租住处,并依法将其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讯问,经多方调查,最终确定霍某就是案件嫌疑人,一举侦破系列抢劫案件3起,有效维护了群众的财产安全,消除了辖区治安隐患。据不完全统计,多年来潘家利凭借在基础工作方面练就的过硬基本功,协助或直接侦破各类案件近百起,在打击违法犯罪中发挥了突出作用。

扶危助困的“警察潘爸爸”
刚刚接手片区时,潘家利通过入户走访发现李景民家庭特别困难,本人身患残疾,无力供养女儿李艳上学,只有7岁的小女孩仅上了半年多学就辍学在家,看着孩子渴望上学的眼神,潘家利留下了不忍的泪水。从那时起,他开始用自己的工资十余年如一日地资助李景民一家。整整12年来,在潘家利的资助和教导下,李艳从一个7岁的小女孩成为了亭亭玉立的大学生,李艳逢人就骄傲的说我有个“警察潘爸爸”。时至今日,李艳仍时常向潘家利诉说学习生活中的种种遭遇,和他分享自己取得的成绩,在李艳心中“警察潘爸爸”一直是她人生的导师。
从警十五年来,潘家利竭尽全力帮助辖区群众,用个人工资帮扶困难家庭3个,让大家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来自人民警察的温暖和关怀。这些年,无论在什么岗位上,他始终与群众心连心,手牵手,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坎上,一心一意地守望着、耕耘着自己心中的这块“责任田”,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称赞。

惩治凶顽的“铁面神探”
潘家利在刑侦战线上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10年因工作需要潘家利被调任到兴安分局刑警大队工作。到任后,他敏锐地发现,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电子数据信息的运用将会是侦破刑事案件的重要手段。他夜以继日地钻研相关业务知识,使自身业务素质得到了显著提升,在案件侦破中屡建奇功。凭借着其对公安工作的无限热忱和精湛的刑侦专业知识,潘家利攻坚克难,无往不利,接连破获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工作能力和业绩得到了领导与同事们的一致认可。
2012年抓获命案在逃人员刘某成,继而破获省厅挂牌督办的23年积压命案“于某某被杀案”;抓获5名在山东潍坊作案的系列盗窃汽车案在逃人员,创下了鹤岗市公安局单日抓逃最高记录。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潘家利累计侦破各类刑事案件200余起,将数百名罪犯绳之以法,抓获各类网上在逃人员41名,其破案数、追逃数始终位居全市前列。

守护发展环境的“忠诚卫士”
2018年,因其出色的能力和优秀的品质,潘家利到南山公安分局任经侦大队长。彼时辖区的两起非法集资案件是南山分局多年未啃下的两块硬骨头,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很大。临危受命,潘家利立即全身心的投入到两起案件的侦破之中,并最终将其破获。
其中于某涉嫌吸收公众存款案发案于2008年,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员和资金数量巨大,且相关证据不足,都给案件侦办带来了很大难度。为了收集固定证据,找到当年的被害人进行指证,潘家利大胆决定采用登报发布通知的方式,向全社会告知涉案群众到南山分局报案。方法一出、立竿见影,在短短一周时间,就接到了391名受害群众报案,为案件侦破打开了突破口。潘家利带领大队全体民警经过五个月不分昼夜的鏖战,凭着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毅力,终于把这起涉案一亿三千多万的疑难案件给啃了下来。他又乘胜追击,成功侦破了涉案金额1100余万的李某非法集资案件。为优化地区营商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领军者”
2017年,潘家利同志通过刻苦学习,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同时因其个人品行和能力素质得到各级领导和同事们的高度认可,走上了鹤岗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的岗位。

任职以来,潘家利带领支队全体民警,认真贯彻落实严格公正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全力推动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使全局规范执法工作有较大起色。特别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督导组进驻我省期间,潘家利同志连续一个月吃住在单位,对重点案件提供24小时法律支撑。在全局法制巡查中,潘家利带领全支队同志一本一本案卷地查,一个错误一个错误地挑,梳理出了全局共性问题30余条,并以此为依据制定了内容详实且极具实战价值的《鹤岗市公安局案件办理指导手册》,受到全局上下特别是广大基层一线民警的一致好评。
在做实案件法制保障工作的基础上,他还主抓“办事不求人”工作。经过他与户政、出入境、交管部门相关人员的通力合作,鹤岗市公安局窗口单位“异地办”“网上办”“我代办”“一站式”等便民服务举措全面惠及广大群众,多项窗口服务压缩办理时限超40%,在全省社情民意调查中,鹤岗市公安局出入境窗口工作位居全省第一。
十五年寒暑,潘家利从一名初出茅庐的警校生,成为了沉稳、刚毅、勇于付出、甘于奉献的优秀人民警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他始终坚守的人生信条,严格执法、公正办案是他始终秉承的工作准则,服务人民、为民解困是他始终不变的温暖情怀,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他用忠诚无悔践行着对警徽许下的铮铮誓言。
后记:潘家利,男,38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二级警督。2004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鹤岗市公安局兴安公安分局兴安路派出所民警、兴安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侦查员、兴安公安分局峻德路派出所副所长、南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长、市局法制支队支队长。(高晓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