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各类案件550件,接待律师8人,接待电话咨询196件......
这是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2月1日以来的业务数据。

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岗位就是战场,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认真落实最高检和省院关于防疫工作部署要求,勠力同心、迎难而上,始终坚守在岗位上,多措并举稳步推进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
迅速传达最高检工作要求
_收到最高检案管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大厅工作的提示》后,省检察院立即向各市(分)院传达,并结合全省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全省三级院上下联动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有效防控疫情传播,同时确保防疫期间案管大厅专人在岗、专线畅通,实现工作不断档、服务不下线。

及时发布公告公示相关信息_省检察院率先发布《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检察诉讼服务及群众来访有关工作的公告》,对外公布案件管理部门值班电话,提示诉讼参与人可以通过拨打公开电话、邮寄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阅卷、辩护与代理预约、程序性信息查询等诉讼服务活动。全省三级院均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防疫期间案管大厅受理、接待、预约等相关信息。完善案件内、外部移送方式_省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建立应急沟通机制,与监察委、法院、公安机关、下级院、省院业务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畅通案件流转渠道。对外,相关办案单位移送案件,通过公开电话提前沟通、衔接,主要采取机要邮寄、多案集中移送等方式;对内,通过专线电话预约,利用电子卷宗、内网邮箱、刻录光盘、机要邮寄等方式移送。
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作为_为保证特殊时期业务工作有序开展,全省三级院案件管理部门快速有效对接相关单位及诉讼参与人,确保案件受理、流转、送达不空转,不拖延。省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加强特殊时期流程监控管理,及时梳理排查疫情防控期间各类案件预警、超期情况,督促办案工作平稳规范运行。还设置专人专线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案件管理工作各类突发问题解答和处理,24小时在线,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为确保及时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每日跟踪督促下级院受案、接待、值班等情况。各级院都设置了律师接待专门电话,做到电话有接听、咨询有答复、网上预约有回复。
借助网络上下联动联防_全省三级院案件管理部门充分利用全国、全省案件管理微信工作群、视频电话等方式,加强联系、互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工作。在工作群中及时转发最高检、省院关于案件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指导性意见,随时在线提示、强调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纪律,鼓舞干警保持乐观的心态,坚定必胜的信心,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做好自身疫情防控_案件管理部门是案件受理、流转和律师接待等工作的枢纽,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自身防控,全省三级院心系坚守在一线的案管干警,在防疫物资紧缺的情况下,优先将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纸巾等供应给案管大厅,安排配备保安、保洁人员,对确需来检察机关办理业务的人员采取戴口罩进入指定入口、实名登记、检测体温、定时消毒、张贴防疫须知、确保安全距离等措施,保障大厅环境安全、群众人身安全和健康。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司法办案工作在检察环节高效、便捷运转,全省三级院案件管理部门全体干警一直“在线”,用坚守岗位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默默贡献着他们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