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全国人民上下齐心共同努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而奋斗的关键时刻,却有人起了歪念,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N95口罩销售信息,利用热心市民购买防护用品捐赠一线防控人员的善心,骗取钱款。
2月11日,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公安机关的提请,依法批准逮捕一名虚假销售医用口罩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骗卖口罩诈钱财
经检察机关审查,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无业的李某看到社会上对N95口罩需求量大,便产生了利用口罩诈骗的歹意。他通过在微信朋友圈里用“口罩男孩”昵称发布销售N95口罩的虚假信息,承诺货源充足,保证供应。看到信息后,不少苦于无处寻觅口罩用于自身防护的网民纷纷向他转账订购N95口罩。特别是一些准备购买口罩捐赠防疫一线人员的热心网民好不容易发现有这么个“供货渠道”,也没多想,便将自己的善款转账给李某来订购口罩。
而李某实际上并无供应口罩的能力,他将骗取的20000多元订金都用于偿还个人债务。那些本打算捐赠口罩市民的善良无端地被李某“消费”,既侵害了他们的合法财产,又伤害了他们善良的爱心。
提前介入助提效
2月5日,大庆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接到辖区分局的通报后,根据《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刑事检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便立即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在了解案情和证据后,办案检察官通过电话及视频的方式与侦查机关沟通,就被害人付款记录、聊天记录、赃款去向、是否联系进货等方面提出侦查引导意见和建议。
2月11日,侦查机关以李某涉嫌诈骗罪移送审查批准逮捕。因提前介入对案情充分了解,公安机关也根据检察官的意见调取了证据,受案后仅用2个小时,大庆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便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体现检察机关对一切妄图利用疫情获取非法利益、破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等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案件。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自防控疫情以来,大庆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把办理涉疫情案件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利用远程提审、远程开庭、远程送达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保障检察办案、提高工作效率。还与辖区公安、法院建立了《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临时办法》,为疫情防控期间的案件办理开通了安全、高效的绿色通道。
检察官提醒
在当前防疫防护用品供应紧张的情况下,无论是想爱心捐赠,还是要自我防护,都要增强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购买口罩、酒精等用品时,在浏览网络信息时,如发现可能遭遇网络诈骗、假冒伪劣产品时,或者是发现造谣、传谣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保护个人合法权益,打击各类不法行为。检察机关也将认真履行职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检察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