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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躲避登记报备 绕道而行警方依法查处
2020-02-20 16:22: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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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9日讯(张鹏 记者 赵红星 佘雨桐)外来人员登记报备,绕道而行被发现,警方查处违法行为人。

  2月18日,大庆市林甸县公安局执勤民警在对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口入境排查工作中发现,有三名外地男子拒不执行林甸县外来人员入境需登记报备和隔离观察措施,绕道而行偷偷来到花园乡中鼎牧场。公安机关立即对这三名男子(张某、卜某、苏某)和该牧场场长纪某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花园乡中鼎牧场因近期多头奶牛产后病死向北京市中鼎牧业有限公司请求下派技术人员指导医治,获得北京方同意后,该公司在未向林甸县公安局报备的情况下,于2月17下午17时许,擅自将北京中鼎牧业有限公司下派的张某、卜某、苏某等三名人员从大庆市东站接回林甸县。

  在行至花园乡收费站附近时,由于纪某担心这三人经过林甸县收费站进行登记后会被隔离观察,进而耽误奶牛的医治,便让三人从花园收费站附近处下车,步行前往牧场,以躲避林甸县政府工作人员的登记备案和隔离观察措施。

  纪某在明知林甸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13公告,要求所有进入林甸县的外来人员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并且自费到指定隔离地点隔离观察14日”的管控措施后,仍指使张某、卜某、苏某躲避登记和隔离观察。张某、卜某、苏某三人明知在全国疫情期间,各地政府针对疫情防控采取出入境内登记报备和隔离观察的管控措施,仍擅自绕行至目的地以躲避登记报备和隔离观察。

  该四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林甸县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妨害了林甸县疫情防控的正常工作秩序。

4名违法行为人被警方处罚。图片由警方提供

  林甸县公安机依法对纪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对张某、卜某、苏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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