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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荫县人民检察院“三步走”守护边境绿水青山
2020-11-05 14:58:19 来源:平安龙江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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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龙江网讯 近年来,嘉荫县人民检察院集中检察资源,创新工作模式,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抓手,以打击涉林刑事犯罪为手段,积极打造生态检察品牌,全力保护好边境绿水青山。

  迈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脚步

  2017年7月以来,按照上级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结合嘉荫林地面积广、自然资源丰富的实际,嘉荫县人民检察院因地制宜,把“补植复绿”作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重要内容。在掌握线索后,办案组人员实地踏查取证,固定证据、进行立案,向林业主管部门制发了“补植复绿”的检察建议。通过办理“补植复绿”公益诉讼11起案件,恢复林地257.4亩,补栽树苗3.5万余株。

  踏实打击涉林刑事案件快重步

  针对全县破坏森林和生态资源的涉林犯罪不断呈高发态势的实际,嘉荫县人民检察院加大打击力度,认真总结此类案件特点。建立快审、快诉工作机制,提高办理涉林案件工作效率。2017年以来,共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8件,滥伐林木罪4件,盗伐林木罪10件。

  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嘉荫县人民检察院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中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案件作为监督重点,强化生态检察监督,积极拓宽监督线索来源,认真梳理涉及环境资源舆情,主动深入辖区,全面搜集监督线索。

  建立联动机制合力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公检法三机关积极协作密切配合,加大侦查、起诉、审判力度,对达到立案标准的案件快立、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决不姑息。对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悔罪的不法分子视情节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对恶意逃避法律制裁的犯罪分子坚决从严从重打击。对非法开垦的林地湿地和作案工具依法收缴并责令其恢复土地原貌,同时,对涉案区采取定期回访排查,并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林业部门严格执行法院关于追缴农用地的判决并及时告知执行情况,最终由违法者对植被进行恢复并承担所需费用。

  常走保护生态环境宣传群众步

  嘉荫县人民检察院以“举报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为契机,经常性地深入社区、街道、村屯,开展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工作,向群众详细介绍检察机关如何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生态环境,激发广大群众关注生态环境的热情,并积极举报相关案件线索。同时,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培训班上,县院为近100名人大代表进行了公益诉讼专题讲座,加深人大代表对公益诉讼的认识和了解,强化各相关部门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视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守护绿水青山。通过举办涉林案件的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乡镇、村屯主要领导、县森公、林业工作人员和群众参加旁听庭审,以此加大宣传与警示教育力度,营造严厉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的司法环境。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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