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健楠是一名检察官,平日里他谦逊儒雅,低调内敛,可工作起来却冲劲十足,有血性、敢担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让人充满期待。在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全省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的背后,是对检察事业的毅然坚守和执着追求。
争当扫黑除恶的排头兵。他把讲政治融入到具体工作,在扫黑一线履职尽责、淬火成钢。他是同事们心中扫黑除恶的业务专家,除了自己承办重点案件外,还指导基层院精准批捕起诉,“打伞打财”、以案促治。领导称他是得力助手,准确分析研判,提供决策参考,具体落实“百日攻坚战”“六清行动”、四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每一项都成效显著。他也是公认的综合工作能手,文字材料、数据汇总、目标考评等井井都有条。他用自己点滴的积累为扫黑除恶汇聚磅礴的力量。
愿为公益保护的拓荒牛。“不日新者必日退”。如何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淘汰煤矿落后产能?这是公益诉讼的全新领域。2018年,他主动请缨,奔赴煤城。不足30平方米的调查指挥部是他的主战场,白天实时指挥、调度协调、踏查煤矿,晚上制定计划、汇总分析、组织材料,夜里就住在指挥部,争分夺秒地工作。他乘罐笼、下矿井、坐矿车、行巷道,深入井下800米,亲临采煤工作面调查了解情况。驻扎当地60余天,实地调查小煤矿136个,依法移送了多件违反党政纪问题、立案监督和公益诉讼线索。总结的“三位一体”公益诉讼模式向全国推广。
甘做群众满意的铺路石。“群众身边无小案”,是他常说的一句话。无论大案小案,都力求办精办优、办妥办好。他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对刑事犯罪“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无一错案。他善于释法说理,所办案件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他长于总结分析,审查指导监督类案件1200余件,指导办理的我省首例高空抛物案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长期的伏案工作让他患上了严重的肩周炎,近视眼从100度增长到了300度,头发也掉落许多,稀疏的程度和三十几岁的年龄很不相称。尽管如此,他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却历久弥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