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兆兴法官始终牢记共产党员为民服务宗旨,勤勉敬业,恪守职责,倾心竭力奋战在司法工作第一线。他工作有思路善总结,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案风格,办案效率和调解率都得到很大提升。
2019年,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数量达500余起,位列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名。他与哈尔滨市公安交警支队道外大队、太平大队及省内多家保险公司联合,成立了诉调对接工作平台,打造了道路交通案件处理的新模式,连续两年结案数量居全市前列。2021年至今,结案数量已经突破7000件。年逾七旬老人董大爷因交通事故双腿骨折,没有双保的他因不能缴纳医药费而多次被医院通知出院,被逼无奈他委托亲属到法院起诉交通事故肇事方并申请对方先予执行给付6万元医药费。面对身处困境的董大爷,刘兆兴急群众之所急,把群众的困难当做自己的困难,第一时间组织交通事故肇事方以及保险公司到法院进行调解,向被告方宣讲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告知不履行赔偿义务的法律后果,同时向被告方说明受伤老人的困难和无助,督促肇事方和保险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方慑于法律的威严,当即表示要积极筹措款项支付老人的医药费用,保险公司特事特办,迅速支付了保险金6万元,及时解决了董大爷的医疗费难题。
因疫情影响,辖区一大型出租汽车公司的多名承包司机收入大幅度下降,无力经营,他们向出租汽车公司提出减免“份子钱”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他们到法院请求解除承包经营合同。尽管此类经营权纠纷不属于诉讼范畴,但刘兆兴法官坚持不把困难群众拒之门外,积极组织双方开展诉前调处,一方面积极向企业宣传国家有关疫情期间保护经营主体权益的政策,以及民事法律法规关于合同有关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规定,说明承包方继续履行合同,以及这批纠纷对社会稳定的不利影响,引导企业从大局出发,克服困难,自觉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引导承包方体谅企业困境,适当提出维权要求,经过多方工作,最终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及时解决了出租车承包人的经营困难,妥善化解了纠纷。他在工作岗位上恪守本心,立足职责定位,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在维护群众利益、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刘兆兴耐心做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工作,先后接待上访群众200余人次,为群众解决问题20余个,组织完成案件信访确认128件,向属地妥善移交信访案件28件,有力推动了审判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