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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心所向 我之所往——李戈
2022-01-14 14:53:55 来源:平安龙江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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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戈

  李戈,齐齐哈尔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最高检民事检察人才库成员、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用他的话说:“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我们只有依法用心用情办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案件,才是一名合格的民行检察官”。

  政治上,他始终牢记检察使命,做到知行合一。他紧密结合新时代新要求,以“连民心、体民意、解民忧”为追求,思考如何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做到了“保持对党的忠诚心、对人民的感恩心、对事业的进取心。”

  业务上,他始终坚守为民初心,主动担当作为。身体力行打造鹤城检察民行版“枫桥经验”。 2019年以来,共办理20余起累计金额1000余万元的民事申请监督案件成功和解。办理的王某某与某农村信用合作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最终促成双方签订和解协议,节约了司法资源,此案也是全省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中首例案涉金额在百万以上达成和解的案例。制定的《民行检察部门会见案件当事人、其他当事人及息诉工作的暂行规定》改进了全市民行检察工作方法。编写的《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关于农村集体“三资”乱象治理情况的报告》,得到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批示,并被省院评为全省创新工作,工作做法先后5次被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检察日报转发,撰写的涉农村“三资”领域虚假诉讼类案监督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首批民事检察类案监督典型案例。撰写的黑龙江某汽车维修站环境违法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被最高检评选为全国典型案例。

  素能上,他始终强化自我提升,锤炼检察匠心。工作中,他既注重业务知识学习,又善于与兄弟院交流工作思路。在高检院临时工作期间,他虚心学习高检院的工作方法,工作态度和突出的业务能力得到最高检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肯定和高度评价。

  “民之所向,我之所往。”这位80后检察官,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新时代民行检察官的初心、使命。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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