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柔肩担正义 巾帼绽芳华——记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维维
耕耘法治十八载,谱写正义铸检魂。她,办理了最高检督办的重大生产、销售假药案、省扫黑办督办的于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她,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区优秀共产党员”、“最美红岸干警” 、“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嘉奖多次。
以求极致的工匠精神,托举心中的法治信仰
在办理陈某某抢劫杀人案时,她发现陈某某的供述并未提到在抢劫过程中杀人还是抢到财物后为了灭口而杀人。带着疑问,她连夜审查了全部证据后发现,虽有证据证明陈某某实施了抢劫犯罪,但对陈某某杀人灭口这一事实并未在证据中体现。由于陈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犯罪的证据不够充分,追究起来必然要承担败诉风险,很可能事倍功半。“为了证据扎实,作为公诉人就不能妥协。”她坚毅的眼神更平添一份笃定。如何突破瓶颈、确保案件查证属实?她迅速围绕陈某某杀人过程,结合现场勘查笔录和尸检报告,理清了陈某某涉嫌犯罪的证据脉络,查证陈某某抢劫后杀人灭口的事实,对遗漏犯罪及时补充移送起诉。最终,陈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创新转变司法理念、深入实践法治思想
“不要光埋头办案,还要抬头思考”,这是她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为了更好地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她积极探索轻微认罪认罚刑事案件非罪化处理机制,把社会公益服务引入不起诉案件中,公益服务和不起诉移送行政处罚相互补充,改变了以往相对不起诉“一放了之”和“注重认罪忽视认罚”的情况。通过构建轻微认罪认罚刑事案件非刑治理方式,有效解决了非刑罚处罚方式缺位的问题。创新工作形成的工作经验在全市检察机关复制、推广,并荣获全省创新工作第二名。
昂首法庭之上,义正言辞地指控犯罪,她在检徽的映衬下光彩夺目;俯首案卷之中,默默无闻地审查事实,她却恨不得低调成一粒“尘埃”。但正是有无数如她一样的“尘埃”,才汇聚成这一片法治的热土,孕育着公平正义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