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姜良同志从基层检察院考入市法院后,一直工作在刑事审判一线,从法官助理到审判员,在11年的审判生涯中,他恪尽职守,履行了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应尽的职责,先后被授予“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姜良除了办案还主动承担扫黑办日常综合工作,开启“5+2”“白+黑”的工作模式,每天统计大量数据进行报送,起草10余项工作方案,组织建立健全23项工作机制,形成了一套科学完整的工作体系和模式。截至目前,姜良共参与审结涉黑恶案件20件195人,承办涉黑恶案件5件53人。刑事法官手中掌握着生杀予夺、是非曲直的审判权,而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时时面临着权与法、钱与法、情与法的考验。姜良认为,要做到公正司法,就必须增强自身的抵御能力,要耐得住寂寞和清贫,要干干净净做人,认认真真办案。
姜良是法学专业毕业,同班有不少同学从事律师职业,他们有时代理一个案件的收入,恐怕姜良几年的工资也不及。他和爱人的收入都不高,每个月在还完房贷和基本日常支出后,工资所剩无几,生活压力很大。犹豫间,姜良身上的法袍所代表的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给了他动力,推动他在刑事审判这个他所热爱的道路上,继续踏实地走下去。
姜良的父母已年近七十,父亲肝脏一直不好,身体消瘦,母亲患有心脏病。为了支持姜良的工作,在检察院工作的妻子主动向单位申请调整岗位,放弃了自己付出多年心血并热爱的公诉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以来,本就疏于照管女儿的姜良,更是鲜少能够顾得上孩子,每当面对亲人需要而不得不缺位的时候,他都会满怀愧疚与自责。
姜良总说他点滴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的多年培养,得益于市法院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指导和帮助,得益于家人的理解和无私奉献。他始终坚定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宗旨,努力让自己所处理的每一个案件彰显公平正义,用一名法官的忠诚,默默守护社会的稳定与人民的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