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栾海龙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哈尔滨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等荣誉称号,被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这些荣誉是他付出的印记,也是他光荣的勋章。
栾海龙从检23年来,秉持着对法律的热爱,对公平的执着和对真理的追求,即使业务角色在变,高标准的工作要求却始终不变。在反贪岗位上他是一名优秀的侦查员,其办理的黑龙江某投资公司原董事长贾某某(正厅级)受贿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73万元。在公诉检察岗位上他是一名优秀的公诉人,惩恶扬善,公正廉明。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岗位上,他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查办虚假诉讼案件涉案金额3600万元,提升司法公信力。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由其查办的5件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全部得到有罪判决。
自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开展以来,他是公共利益代表人,严审细查,摸排出三家房地产企业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1.1亿元,督促国土部门及时收缴,避免了国有财产的流失;他关注无障碍设施建设,监督相关部门完成盲道修缮7000余延长米,成为特殊人群出行的守护人;他又是社会综合治理的参与者,督促交通管理部门完成对全市191条街路,总计8.1万延长米的非机动车道的重新施划,增设非机动车道路标志1627个,施划更醒目的非机动车绿色行车道2.7万延长米,为共享单车畅行贡献检察智慧。
“遇到再大的困难,我都能克服。”他时常这样说,这种精神不仅让他有用不完的力气,更感染着身边每一名同志。
守护公益的路是漫长的,他在每一个案件中学思践悟,以务实进取的姿态,践行着检察为民的初心。他以精准监督提升司法公信,用孜孜不倦的求索精神,实践入职时的铮铮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