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二手车交易市场很活跃
很多人通过置换
买到了自己心仪的车
可是这其中
也有一些人不那么顺利
2022年初,马某来到于某经营的二手车行,以一辆尼桑轩逸牌汽车与于某的捷达汽车进行置换,于某补给马某2500元。可是于某在对轩逸车进行过户时发现该车并不在马某名下,且系查封车辆,便诉至九三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双方解除合同,于某将轩逸汽车返还马某,马某将捷达汽车及2500元钱返还于某。
然而判决生效后,双方不仅未能成功换回车辆,于某还从马某手中抢走了捷达汽车的钥匙……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双方进行沟通,发现二人态度均十分激动,马某表示自己为捷达汽车交纳了交强险,于某给了自己四只轮胎作为抵顶,要换回车辆可以,轮胎不能归还。于某则表示自己对轩逸汽车进行了修理,马某必须将车和自己额外给他的四只轮胎都返还。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肯让步。
执行干警分别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阐明二人在置换活动中均存在不当之处,并且和双方核对了各自在对方车辆上的花费。经过多次沟通,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马某缴纳的交强险与于某支付的修车款抵消,马某同意返还四只轮胎,但马某要求必须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在法院换回车辆。
虽然双方都表示愿意配合执行,然而新的问题又出现了……一方面,轩逸汽车由于没有交纳交强险,于某无法将车辆从40公里外的家中开到法院来,另一方面,捷达汽车虽在马某手中,车钥匙却在于某手中。最终由执行干警沟通协调,协助双方将两车运至法院完成交换,马某也如约将2500元还给了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