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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法检“两院”召开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
2023-09-25 08:26:32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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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9月24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两院”工作交流会商会议,深化法检良性互动,提升司法办案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党广锁,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两院”会商是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交流会商会议精神,经“两院”沟通协调召开的,标志着黑龙江省法检“两院”工作交流会商机制正式建立。这既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两高”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检协作配合、强化工作交流会商机制要求和全国大法官、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的务实举措,也是在更高层面推进黑龙江省法检“两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更是协力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部署、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法治共同体工作体系的一次有益尝试和生动实践,有利于更好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共同目标,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会上,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杜学毅,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靳岩,就本次会议交流会商的问题作情况说明。“两院”其他院领导对本次会议交流会商的具体问题和解决措施进行详细说明。

  “今天,召开‘两院’工作交流会商会,共同研究解决制约司法工作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这对我们来说既是一次开诚布公、相互借鉴、总结交流的深入会商,也是一次难得的法检同堂学习培训的有益之举。”刘永志指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法检“两院”会商交流的重要意义。法检“两院”都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审判制度、检察制度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检“两院”深化会商交流,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政治责任、法治责任,也是推动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组织法检工作交流会商,就是把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殷切希望转化为以法治力量推动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举措,对于促进司法公正和法治进步,共同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具有重要意义;要从讲法治的维度,认真抓好会商事项的推进落实。“两院”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坦诚交流、务实协商,对共同关心的诸多议题达成共识。会后,检察机关要制定形成任务分工方案,与省法院一起推动,认真抓好落实;要从讲合作的角度,不断加强各层面的协调联动。省检察院将与省法院一道,建好用好会商这一重要机制,落实交流会商会确定事项,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抓实抓细相关工作,合力助推“两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会商的根本是解决理念问题,理念统一才会推动裁判标准和尺度的统一,今天的会商交流,务实协商、沟通高效,对我们加强法检工作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党广锁指出,通过进一步交流合作,必将有力提高法检“两院”司法办案水平,提升队伍整体素能,促进找准找实共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公约数”,为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凝聚更多的司法合力。

  就用好会商成果,做好下步工作衔接工作,党广锁提出,要凝聚“两院”共识,充分认识到省级“两院”开启交流会商机制是站位新的历史起点,以司法审判、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的应然之举和应尽之责。建立完善交流合作机制,有利于促进双方共同围绕“国之大者”“省之要事”“民之所盼”履职尽责,共同推进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要凝聚“两院”智慧,共守案件质量“生命线”,同按案件办理“加速器”,统一三效合一“度量衡”,深入研究解决制约司法工作的瓶颈问题,自觉主动在法律空间内寻求最佳处理方案,共同彰显办案新质效,使司法办案“文本法”的适用更加符合人民群众感受的“内心法”,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凝聚“两院”合力,找准找实司法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国这场国家治理的深刻革命中的职责定位,共促平安建设,共优营商环境,进一步依托司法办案、联合调研和大数据分析,推动源头治理,以“我管”促“都管”,实现“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要凝聚“两院”期待,充分发挥好“两院”协作工作优势,共同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历次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对政法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好“两高”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找准推动落实的切入点、结合点,积极推动全省各级法检、各业务领域建立相应的会商工作配套机制,不断形成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的强大合力。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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