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按照“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让大量矛盾纠纷化在源头、解在诉前、消在萌芽,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实现法结与心结双解。我们邀请黑龙江法院各中级、基层法院院长谈一谈他眼中的诉源治理。
牡丹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日强
牡丹江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和“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积极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推出了以东宁法院“无讼东宁新‘枫’景”、穆棱法院“党员天平工作站”、东安法院“管大姐工作室”等为代表的诉源治理新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聚焦矛盾纠纷初端解源
融入基层治理体系
凝聚齐抓共管、共建共治合力
全市法院对接市、县、乡镇、社区矛调中心(综治中心),推进支持将“万人起诉率”、委派委托调解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落实调解员个案调解奖励经费,发挥部门、行业解纷优势。构建“法院+N”协调联动机制,不断加强法院与司法局、工商联、妇联、乡镇街道村屯社区等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相互配合,建立调解前置机制。构建线上线下联动调解模型,在村屯社区普遍设立法官工作室、联络点、诉讼服务站,织密辖区行政村屯调解网格。落实“一村一法官”“一社区一法官”全覆盖规划,建立驻村(社区)法官与村(社区)干部、调解员常态化联络、排查、走访工作机制,形成“全链条”诉源治理模式。
聚焦矛盾纠纷一站式前端化解
推动构建集约化解纷平台
发挥多元化解纷组织作用
牡丹江各基层法院均成立了老法官工作室、诉前调解室、法律咨询室、心理疏导室,结合特色建立代表委员等工作室9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行业专家、律师学者、退休法律工作者、基层干部、网格员等社会各界开展调解工作,解纷力量不断壮大。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完善各类诉源治理工作站、服务站、服务点共219个,引入各类调解组织144家,聘请特邀调解员392名,邀请各类调解人员321人,诉前调解分流民事纠纷21931件,成功调解纠纷17260件,分别同比增长158.80%和162.04%。
聚焦主责主业中端解纷
坚持“四源”共治
实现案件数量下走、办案质效上升
在全市法院推广“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指导调解员提高调解质量,尽可能当场履行。在调解协议中增加惩罚性赔偿条款,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防止调解案件衍生执行案件。将敦促履行等相关内容嵌入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以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督促当事人及时、自动履行法定义务。统筹立案和审判部门,积极鼓励和引导当事人申请诉前鉴定和财产保全。建立批量案件、集团案件及时预警、提前介入机制,通过调解示范、诉讼示范等方式,修正当事人不合理预期。出台全市法院判后释法答疑工作细则,做好当事人释法析理工作。狠抓案件全流程风险排查、预警、评估和防控,建立完善接访、办理、答复、化解、救助、终结全流程闭环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隐患早预警、风险早评估和矛盾早化解机制。
严把案件办理质量关。强化“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等集体会诊功能,严格执行凡提交讨论案件必须说明类案检索情况机制。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案件合议前“三个规定”机制,完善分案、保全、举证、裁判、执行等权力运行规范指引。强化二审、再审审级监督指导功能,坚持能改判的一律不得发回,规范案件发回改判标准,建立完善收集和集中解答疑难问题、强化对下指导、进行发改案件评析等机制,为一审法院审理案件提供明确具体的指导,统一法律适用,规范裁判标准。
2023年1至8月底,全市法院新收民商事一审案件16404件,同比下降11.79%,调解结案5474件,同比增加28.89%。
聚焦司法服务末端解本
延伸司法职能“神经末梢”
厚植法治社会基础
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领域矛盾风险。围绕当地党委政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积极参与论证、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意见,促进行政机关、行政主管部门、群体性自治组织从源头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与辖区学校、医院、妇联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就未成年权益保护、医疗纠纷化解、反家暴等专项法律问题,提前研判、及时评估,防范重大风险。定期分析研判辖区诉讼高发易发问题,针对涉诉单位在案件中反映出的管理疏漏、制度缺失等问题,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放司法建议,强化跟踪问效和结果评估。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新闻媒体、法院一网双微等传媒手段,弘扬法治精神。以派出法庭、办案点、诉讼服务站、服务点、巡回审判点等为依托,通过以案说法、送法下乡、巡回审判等形式,推动法律知识进社区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