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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吧!| 筑牢黑土地司法保护屏障
2024-06-27 15:50:54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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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奋斗》杂志刊发19篇稿件

全方位报道新时代新征程中

全省法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

不断回应社会关切的司法实践

  今日,持续关注“奋斗吧!”专栏之八黑龙江法院

  筑牢黑土地司法保护屏障

 筑牢黑土地司法保护屏障——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黑龙江省地处东北黑土地核心区,现有耕地2.579亿亩。其中典型黑土耕地面积1.56亿亩,占东北典型黑土区耕地面积的56.1%。广袤优质的黑土资源是黑龙江省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的根基所在,也是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实现粮食生产“二十连丰”、粮食产量连续13年稳定在400亿斤以上的底气所在。2023年以来,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以下简称农垦中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构建“全周期、全要素、全链条、全领域”的“四全”司法服务和保障体系,切实筑牢黑土地司法保护屏障,为确保黑土地总量不减少、功能不退化、质量有提升、产能可持续贡献司法力量。

  一、司法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黑土地总量不减少

  黑龙江农垦系统在屯垦戍边、发展生产、支援国家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形成了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高、规模化特征突出、产业体系健全的独特优势,是国家关键时刻抓得住、用得上的重要力量。农垦中院牢固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在司法办案中一体推进惩治犯罪、追赃挽损、修复环境等工作,凝聚司法之力保障粮食生产能力,在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方面实现了法律、社会和生态的有机统一。强化遏制耕地“非农化”的司法职能。依法审结刑事案件31起,追赃挽损250.86万元。在审理被告人石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中,秉承“破坏者修复、损害者赔偿”的司法理念,在依法定罪量刑的同时,判令被告人承担取砂地块修复责任,通过“刑罚+修复”的责任承担方式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深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的司法保护。健全种粮农民收益司法保障机制,妥善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相邻污染侵害纠纷案件42起,有效化解相邻药害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8起、挽损受害作物300余亩,有效稳定粮食生产,依法保障农民种粮合理收益,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生命线。助推“耕地撂荒”“违法抢种”等问题的源头防治。因地制宜建立矛盾调处中心9个、矛盾调处站52个、矛盾调处室153个,并设立诉前调解团队19个、执前调解团队7个,源头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等纠纷613件,促推“耕地撂荒”“违法抢种”等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解决,严守黑土地保护红线。

  二、司法保护生态环境全要素,确保黑土地功能不退化

  农垦中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雪全要素协同保护和系统治理,探索创新符合黑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特点的裁判执行方式和经验。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实质化运行。严格落实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判机制,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组建“3+4”审判合议庭,审结破坏林地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7件、判赔损失95.05万元、恢复植被58.73万平方米。促进刑事追诉与民事赔偿、行政履职依法协同,向社会传递“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强烈司法信号。打造黑土地司法保护品牌集群。加强对化肥农药过量、白色污染、水土流失等方面的司法治理,构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黑土地保护体系,着力打造“北纬47°环资司法保护带”“守护黑土粮仓”等黑土地生态司法保护品牌。健全综合司法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立足司法审判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联合辖区环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召开环境资源保护联席会议,深化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共享、统一法律适用,着力形成辖区黑土地协同保护合力。

  三、司法保护农业生产全要素,确保黑土地质量有提升

  农业生产涉及耕地、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农资、农服、劳动力等多个要素,每个要素都与农业生产息息相关,也与黑土地质量提升息息相关。农垦中院聚焦农业生产全要素,在司法服务黑土优品“种得上”“产得出”“供得优”上出实招、做实功、求实效。司法服务种业振兴。依法严厉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犯罪,做实种业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运用刑事制裁及民事惩罚性赔偿制度打击种业侵权行为,健全涉种业纠纷快速化解机制,保护种子这一农业“芯片”。依法审结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马某等人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对侵权人适用惩罚性赔偿,有力维护辖区种子安全、粮食安全,该案例入选2021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司法保障农资安全。加大对农药、兽药、肥料等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制售假肥料、假农药等伪劣农资犯罪行为,助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聚焦黑土地污染问题,对辖区近五年内因无人机药害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向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制发《“一揽子纠纷”预防化解方案》,助力辖区农户规范植保无人机喷洒作业,得到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并以文件形式在全垦区推广运用。司法保护农机设施。妥善审理涉农机买卖、租赁、修理、保管、作业服务等合同纠纷案件,准确履行合同解除、补救及违约责任承担,最大限度降低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对农机作业和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两级法院对农机设施采取“活封”“活扣”措施24次,制发涉农案件白皮书,发布某合作社、王某农机作业服务合同纠纷等典型案例,确保农忙时节农机正常作业活动。

  四、司法保护全周期农时农事,确保黑土地产能可持续

  黑龙江垦区四季分明的气候特点和一年一熟的作物熟制决定了发展现代化大农业要抢抓农时。农垦中院针对农业生产的周期性、季节性特点,在春耕、夏管、秋收、冬藏等重要节点,在保障种植户不误农时农事上持续开展精准司法服务。坚持公正审判与农业生产“两不误”。持续深化“四全”司法保障体系建设,赓续推进“法治护航春耕备耕、夏耘夏管、秋收保丰、冬储冬藏”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农垦法院“二十四节气”系列司法护农宣传活动,累计开展预约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立案”“三在线”服务1.41万件,不断提升司法服务工作质效。坚持错时服务与上门服务同步开展。针对辖区点多、线长、面广的地域实际,在农忙时节开展“田间法庭”“车上法庭”“假日法庭”等错时巡回审判服务280次、涉农普法宣传4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3000余份,让司法服务更便捷高效。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法一体推进。连续开展“春雷、夏雨、秋风、冬雪”涉农执行专项行动,用好执行和解和预处罚机制,实际执结案件5351起,有效保障农业生产资金12.34亿元,最大限度降低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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