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黑龙江法院
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
以“一要二统三抓实”为工作思路
以“三争”晋先为工作总抓手
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坚持公正司法,狠抓提质增效
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近日
省委《奋斗》杂志刊发19篇稿件
全方位报道新时代新征程中
全省法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
不断回应社会关切的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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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吧!”专栏之十三
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
“三合一”的鹤城之路
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
“三合一”的鹤城之路
——黑龙江高院民三庭、齐齐哈尔中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则会对社会公正带来致命破坏作用。近年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齐齐哈尔中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准确把握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历经十余年探索,在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创新、多元解纷、协同联动、队伍建设等方面,全面构建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体系,知识产权民事保护、行政执法监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全方位保护格局日臻完善,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逐步形成。
一、服务大局,审判质效提起来
齐齐哈尔中院作为黑龙江省首个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单位,管辖案件数量多、类型全、影响辐射整个东北地区。在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及上级法院的大力指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改革创新,机制先行。积极更新知识产权审判理念,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相继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实施细则》《关于知识产权刑事审判规范实施细则》《民事诉讼举证指引》等指导性文件,加快推进解决刑民交叉领域法律适用问题,着力提高对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区块链等新类型证据的认证能力,致力打造黑龙江省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十年来,齐齐哈尔中院共审结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1406件,涉案标的额1800余万元,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服判息诉率95.18%;一审刑事案件24件,判处被告人72人,罚金累计2000余万元。妥善审理了黑龙江省富裕老窖酒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大仓集团有限公司、九三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一批在黑龙江省乃至全国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意义的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黑龙江省首例数额较大的假冒知名手机品牌注册商标案,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庭审现场》栏目播出,是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的实践力证。
三审合一,守护品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过程遇到最大的困难就是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受案数量极不均衡,知识产权法庭法官欠缺审理刑事、行政案件的经验,成为“三合一”改革过程中法院面对的最大难题。齐齐哈尔中院灵活调配刑庭、行政庭法官与知产庭法官组成合议庭,在案件审理中协调互补,分别利用各自的业务经验和专业优势全面系统审理案件。“贺某等人假冒富裕老窖注册商标案”便是其中最典型的一例。该案选配民事、刑事、行政经验丰富的3名员额法官共同组成审判团队,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方商业平台显示的相关数据以及行业平均利润率等因素,根据侵权获利情况,妥善适用实体刑,合理确定罚金数额,统筹发挥了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有效诠释了“三合一”的审判思路,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职能,为“本土特色”知名企业提供专业精准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司法保障的成功案例。该案例入选2023年黑龙江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
要素审判,全省推广。2021年,齐齐哈尔中院主动承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文书样式简化试点工作,制定《知识产权案件要素式审判方式指引》,探索要素式类型化快审机制,将权利归属、侵权认定和责任承担等重要信息列为要素节点,利用要点突出、格式精简的文书模式制作要素式判决书,跑出了鹤城知识产权审判“加速度”。三年来,适用要素式审判审结涉商标权、专利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432件,平均审理天数21.6天,充分节约司法资源,大幅降低当事人诉累,在全省率先构建起一个符合司法实际、审判规律、程序运行科学化的繁简分流模式。注重成果转化,形成的《关于在全省推广知识产权要素式审判试点经验的调研》荣获黑龙江省优秀重点调研课题二等奖,在全省司法责任体制改革座谈会上进行经验交流,为全省法院深化知识产权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改革经验成果。
二、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实起来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齐齐哈尔中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知识产权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新实践,全力构建知识产权“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格局。
科学推进,共建共治。2022年,揭牌成立齐齐哈尔市民营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2023年,保护中心吸纳公检司、市场监管部门及工商联多家单位加入。在辖区唯一具有知产案件管辖权的铁锋法院设立基层工作站,采用诉前委派、诉中委托、邀请调解等方式,对审判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畅通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渠道,真正让矛盾纠纷化在源头、解在诉前、消在萌芽。截至2024年3月,保护中心与工作站调解案件与诉讼案件比为0.65:1,调解成功率89%,其中保护中心受理案件192件,调解168件;工作站受理案件76件,调解71件。
诉调对接,以和促合。立足预防在前、调解优先,畅通诉调对接渠道,保障诉调有序衔接。在审理某音乐会馆侵犯著作权权属纠纷一案中,深入分析此类案件的共同特点、争议焦点和诉讼风险点,预先制定调解方案,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召开协调会,从侵权行为情节、当事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不良影响等方面分析利弊,最终促成20余家KTV场所经营者就版权许可使用进行了集体签约,变“侵权”为“许可”,该案的审理充分体现了“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理念,实现了当事人纠纷化解和版权市场净化的双赢。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在某商行以“洗稿”图片“碰瓷维权”系列侵权案件中,就批量维权行为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指导辖区铁锋法院向甘肃省版权局发出《关于审查原告权利资质及权利登记程序的司法建议书》,得到甘肃省版权局积极回函,不仅撤销了为原告颁发的24件作品版权登记证,还将原告纳入“不诚信登记黑名单”,取得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该案的有益做法在《人民法院报》刊发。
三、汇聚合力,保护创新联起来
推进改革需联合多方力量,共同形成机制共建、工作共推、成果共享的良好格局。延伸司法职能,加强与多部门的沟通交流,形成协同推进的知识产权保护局面是齐齐哈尔中院的一大工作亮点。
激活多元共治,助力经济发展。齐齐哈尔中院多措并举,以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为圆心,以相关职能部门为半径,善用“集体智慧”,积极打造知识产权全链条法治保障,实现了“1+N”综合保护的最佳效果。携手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成立黑龙江省首个齐齐哈尔市酒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盟,共同签署《齐齐哈尔市酒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框架协议》,积极构建酒类全链条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与齐齐哈尔市贸促会、齐齐哈尔海关联合签署《齐齐哈尔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框架协议》,构建一站式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为民营企业涉外维权、知产解惑提供充足的司法服务供给;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签署《协同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框架协议》,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分工,扩大保护范围,助力中医药行业发展;与齐齐哈尔市文联签署《依法平等保护文艺作品知识产权协议》,为鹤文化、鹤品牌等文学作品保驾护航。
加强普法宣传,营造保护氛围。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是深化“三合一”审判改革的应有之义,齐齐哈尔中院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连续多年将“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通过各大新闻平台推送给人民群众;持续开展审判公开及“走进法庭听审判”、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等活动;依托“4·26知识产权保护日”主题活动,辅以微信公众号平台推送,面向社会公众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实施“三合一”审判方式的积极作用,为知识产权保护深入人心营造浓厚氛围。
四、强基固本,队伍建设优起来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将公正与效率落到实处,队伍建设是保障。齐齐哈尔中院始终以党建为统领,坚持“五牢记、五融合”工作思路,一体融合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
创新推出“双合双议”审判模式。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实行专家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并行”的“双合双议”审判模式,通过引入具有理工科专业知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人士参加庭审,成功审理了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苗某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等20余起专利技术案件。
建立知识产权审判咨询专家库。聘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大学青年优秀专家学者及一重集团大型企业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共计50余人组成审判咨询专家库,有效破解了知识产权案件技术事实查明难的问题。
着力完善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以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员额法官为核心的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定期召开法官专业会议解决疑难问题,统一裁判理念和尺度,常态化开展审判态势分析,提升知产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审判能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团队法官及助理平均年龄32岁,均为研究生学历,先后培养出1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3名黑龙江省审判业务专家,形成了“领军法官—专家法官—骨干法官”的多层次人才梯队。2023年,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先后被授予“全国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