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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18日在西安召开
2009年06月19日 14:35:22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6月18日上午,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在西安召开。会前,省委书记赵乐际、省长袁纯清等亲切接见了出席表彰大会的全体代表并与各市委书记、市长签订了2009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参加会见和表彰大会的领导有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李希,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孙清云,省委常委、副省长洪峰,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魏民洲,省政协副主席周一波、李进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等。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宋洪武出席大会并讲话。

  大会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振江主持。会上宣读了《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平安建设示范县(区)、平安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和2008年度省级“平安县(区)”的决定》、《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区)的决定》、《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农村治安中心户长的决定》、《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2005—2008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关于嘉奖全省平安建设示范县(区)、平安县(区)有关领导人员的决定》等有关表彰决定,并为获奖代表颁了奖,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分别在会上发了言。

  宋洪武说,2005年至2008年,是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发生明显变化的四年,也是社会治安满意率和平安建设知晓率稳步提升的四年。以全省创建“平安陕西”动员大会为标志,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四年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委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西部强省、构建和谐陕西的总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综治措施,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宋洪武指出,四年的实践告诉我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同志们的共同努力,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正是由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才从根本上保证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正是由于我们把平安建设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载体,深入开展各类平安创建活动,才进一步拓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内涵和外延;正是由于我们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才赋予了综合治理更加持久的生命力;正是由于我们充分发挥了“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传统优势,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台治理工作才能形成人人共建平安、人人共享平安的良好格局;正是由于我们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之中,严格考核、奖惩,才从根本上保证了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宋洪武强调,目前,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又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我们应该从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审视和把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阶段,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平安陕西”创建活动,努力开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局面,确保全省80%以上县(市、区)如期实现平安创建目标,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根本指针,不断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思路;坚持把提高社会治安满意率作为根本目标,着力解决影响公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工作主线,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打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坚持把基层平安创建作为有效载体,进一步拓展平安建设的深度和广度。基层平安创建是新形势下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坚持把创新机制作为重要抓手,有力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建设西部强省创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作者:    来源:新华网  编辑:吕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