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志截图
网帖如暗箭,毁人于无形。一位自称“重庆女大学生”、“资深二奶”的网友发帖,总结宁做二奶也不能嫁80后的六大理由,引爆网络。记者通过搜索调查、综合网友分析,疑该帖为假。24日,网帖当事人“陈月”致电本报,证实公众对该帖真实性的质疑,称帖子内容非本人所写,是被前男友陷害,致使其生活、名誉受到侵害。目前,她打算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权利。
致电本报情绪激动称被陷害
“那些帖子都不是我发的,QQ号也不是我的。”昨日上午,本报记者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电话那头,女声轻柔,略带疲惫。对方告诉记者,自己就是“陈月”,即帖子里所说的那位“重庆女大学生”。
陈月说,网络上那篇帖子《宁做二奶不嫁80后》并非她写的,但是公布的关于她的个人信息资料都是真实的。“这是我以前的朋友做的。因为我提出分手,他不肯。”几句话以后,陈月提高了说话音量,但声音明显发抖,情绪显得激动。“我现在名誉扫地,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困扰。”末了,她补充一句,“这也是你们之前找不到我的原因。”
记者再次在网络上进行搜索。在百度里输入“宁做二奶不嫁80后”,用时0.001秒,找到相关网页约104000篇。网帖《宁做二奶不嫁80后》源自发表于6月2日的同名QQ日志,而该QQ号在该日志发表后几分钟,就在腾讯大渝网Q吧里发帖,将日志内容发表了出来。5天后,又另发了一篇《宁做二奶不嫁80后(后续)》,对网络上的“板砖”和“口水”进行反驳,并再次强调自己是重庆某大学学生的身份和之前的观点,并要求大家去“她”的QQ空间。“你何以认为是你前男友发的帖子?”当记者进一步询问事实经过时,陈月没有多说,只是表示自己现在情绪不是很稳定,但是QQ空间的那个QQ号,她从未用过。
电邮申辩 她欲求助法律武器
昨日下午,陈月给记者发来邮件,表示QQ空间她已经看了,并给出证实内容确实不是她所写的理由和原因。“第一,如果是我写的,我不会傻到把自己的真实信息和联系方式一并放在上面;第二,那个QQ号应该是刚申请的,既然自己的真实信息和联系方式都放在上面了还有必要不用本人真实QQ号发帖吗?第三,……”
在邮件末尾,陈月落款“‘宁做**不嫁80后’的受害人”,她表示,目前,她并不知道确切的发帖人是谁,但前男友曾经说过一句话,“你只要回到我的身边,我就告诉你发帖的人是谁。”所以,她想通过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尊严,追究诬陷者的法律责任。
收到邮件以后,记者再次拨打陈月的手机号码,截止到发稿时,仍处于无法接通状态。
律师说法:
四川路石律师事务所律师蒲葵说,如果帖子内容非女孩本人所发,那么发帖人就侵犯了她的姓名权、人格权以及名誉权。因为现在无法证实发帖人究竟是谁,所以她建议陈月向公安机关报案。如通过司法部门认定以后,陈月可以要求对方道歉、停止侵害行为,要求对方采取相关方法(如删帖,向公众澄清等)恢复其名誉,并索取精神赔偿费。“如经司法部门认定,情节严重的话,发帖人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