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交警驾车撞人被停职接受调查
|
|
新华网广州6月29日电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9日向媒体通报,6月28日凌晨在广州驾车撞人的黄埔交警大队民警范某已被停职并接受调查,该事故已移交天河交警大队处理。
广州交警支队称,6月28日2时30分,黄埔交警大队民警范某驾驶一辆号牌为粤AG555Y的小客车途经石化路由北往南行驶时,与前方由曾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后部发生碰撞,造成曾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有媒体报道,到场处理的交警在填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联系卡》时,并未填上肇事方的姓名、联系方式等资料。曾某的家属对此不满,于28日上午到广州黄埔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门口讨要说法。
经广州市交警支队初步调查,范某事发时处于休假期间。目前范某已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根据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有关回避的规定,交警支队依法将该宗事故移交给天河交警大队进行处理,并由交警支队侦查大队协助调查。广州市交警支队同时协调医院等有关部门,对伤者进行全力救治。
广州市交警支队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将会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地处理该宗交通事故。对媒体报道到场处理的交警隐瞒范某身份一事,广州市交警支队并未做出回应。
作者:詹奕 嘉孔博 来源:新华网 编辑:吕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