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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记者看当时拍的DV
执法时的影像资料
3日下午,武先生向记者讲述:自己明明拒绝了路人的搭车要求,还是被一旁守候的交通执法队员以“非法搭载”为由罚款;对方还亮出刀子威胁,之后强行抢走100多元现金。昨(5)日,双流县综合执法大队称,武先生其实是非法搭载被发现后拒绝接受处罚,所谓“亮刀子、抢劫”等完全是其瞎编乱造。
A 求证
讨要说法:只是想要回现金
据武先生介绍,3日事发后,他在东升镇派出所了解到,交通执法队员所驾驶的川AXP011面包车属成都德鑫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所有,事发时为双流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借来使用”。为给自己讨个说法,当日下午,武先生赶到执法大队欲对事件进行求证,但因已是下班时间而未有结果。武先生说,“我报了案的,我只想要回被抢的100多块钱。”
执法大队:他是恶人先告状
昨日上午,在双流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大队长丁朝勇承认当日和武先生发生纠葛的正是执法队队员,不过事实是武先生“拒绝接受处罚,却反咬了我们一口。”
丁朝勇说,当日执法队员发现武先生搭载了一名中年女子,怀疑是非法营运。于是等女子下车前行50米左右后,便衣执法人员即上前询问,发现武先生是以100元的价格,从琉璃场附近将该女子送到接待寺社区的,“这确定是非法营运无疑!”执法队员随即带着这名女子到武先生车边,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查。哪知武先生态度强硬,双方在争辩中发生了肢体接触。事后,武先生以自己被“抢劫和殴打”为由向派出所报了案。
丁朝勇向记者提供了一段事发当时的现场DV,画面中并没有“殴打、亮刀子、抢劫”等情节,而是武先生坐在驾驶位一再声称“我没有收钱”、“我是学雷锋为人民服务”等;而对那名乘车女子,武先生则破口大骂,称对方是在“乱说”,自己根本就没收钱。
B 对话
丁朝勇:执法没有违规之处
记:川AXP011面包车是民用车,为什么会用于执法?
丁:因为执法大队执法车有限,所以我们从成都德鑫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租了这辆面包车。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考虑到交通执法巡查工作的特殊性,很多时候不适宜暴露身份。包括我们有队员穿便衣也一样,不过我们在执法的时候肯定会有穿制服的队员在现场,也肯定会亮明身份,事发那天也是这样。
记:武先生称你们队员殴打他了是怎么回事?
丁:当时在执法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生了一些肢体接触,但决不是殴打,只是发生了争吵和推搡。至于“拿刀、抢钱”等,根本就是鬼话,你什么时候听说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带刀执法的?
记:为什么附近的工人也和执法队员发生了肢体接触?
丁:那纯属误会。当时工人不晓得事情的原委,一听他说自己遭欺负了,就上来帮他说话,再加上我们有队员穿的便衣,工人们就误会我们是不法分子,所以也和队员们发生了推搡。为避免事态扩大,队员们就暂时先离开了现场。
武先生:我根本没非法营运
记:你怎么看待执法大队的解释?
武:他们这是冤枉我,我敢赌咒发誓我没有拉客,也没有非法营运。我当时是从成雅立交桥去东升镇接朋友,一路上都是一个人。他们确实打了我的,还拿出刀子,抢了我的钱!
记:可录像上那位女士说她就是搭的你的车,还给了你100块钱。
武:我绝对没搭那个女的,当时是她想给钱搭我车,但我没干。
记:你当时说过“我是学雷锋为人民服务”这些话吗?
武:没说过,我只是说我没搭客,他们就开打了。
记:可我们看到现场DV里,你说了那些话了。
武:没说,绝对没说……(天府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