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梁丽案再次退回警方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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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贤利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查阅卷宗后发现,对于检察院提出的问题,警方第一次补充侦查时均已作过调查。获悉梁丽案再度被退回侦查之后,司贤利感觉颇为意外。在司贤利的职业生涯中,尽管有接触到补充侦查的案件,但二次补充侦查,太不正常。
宝安区检察院自5月29日至7月13日,审查起诉期将满之际,又将梁丽案退回公安第二次补充侦查。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经过二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仍不足,须作撤销案件不予起诉处理。
要求取保候审遭拒,无根据?5月29日,梁丽案被移交至检察机关。5月31日,司贤利受梁丽丈夫所托向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提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申请书,申请对梁丽实行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6月2日,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书面的形式对该申请予以驳回。
对此,司贤利认为取保候审不影响警方补充侦查,不影响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不会给社会带来危害,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但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在书面的驳回申请决定书中所指出的驳回原因为不符合规定,至于不符合哪条规定则未予说明。
梁丽案为何被羁押如此之久?对此,刘建华心存疑惑,“不论有罪与否,结论总要有,既迟而不判,又不让取保候审,梁丽到底要被关多久?”
刘建华认为,在未最终定罪的情况下长时间被关押,对梁丽的伤害很大。
作者: 来源:中国平安网 编辑:李富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