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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委组织部,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省属各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省属企业党委:
现将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组通字〔2009〕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把治理拉票行为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对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调整,是事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和长远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监督、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网络监督、电话监督的作用,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正确对待民意,认真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做到预防在前,教育在前。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讲党性、顾大局、守原则、扬正气,带头抵制和纠正拉票行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2009年度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使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要加强监督,确保治理拉票行为专项行动扎实推进。要进一步畅通、拓宽并公布受理群众举报的渠道,完善“12380”举报受理机制,方便群众反映问题。要加强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交流有关反映拉票问题信息,形成监督合力。要对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工作中治理拉票行为的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重要参考。
三、要严肃查处,切实增强治理拉票行为的实效。建立后备干部集中调整拉票问题的专办制度和查核工作责任制,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考察中收到的反映拉票问题的举报,要及时报告上级组织部门和考察组。对在考察期间收到的举报件,要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在后备干部民主推荐、考察中有拉票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予以通报,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2009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