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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第三、四批省部级后备干部集中考察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治理拉票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高等学校组织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治理拉票行为专项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后备干部集中考察环境,现就在第三、四批省部级后备干部集中考察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治理拉票行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地区、各单位要对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组通字〔2009〕23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前一段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检查,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改进方法措施,完善治理方案。治理措施要具体、实在、有力度。
2、坚持教育警示在前。各地区、各单位要将中央组织部《通知》内容,提前发送给所有参加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的人员和有被推荐资格的人员学习,并确认每位同志都已收到《通知》和知晓《通知》内容。(各地区、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给参加推荐人员的函参考样稿附后)。
3、加强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和举报信箱管理,安排好受理举报人员值守,确保群众举报渠道畅通、受理及时。要在这次考察开始前,对今年3月以来受理的反映拉票行为的举报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查核清楚、处理到位。
4、从快从严查处举报。考察中收到的反映拉票问题的举报,要在3日内报告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和考察组。对线索比较清楚的举报,要限时办结,一般不超过10天。其中,在考察期间收到的举报件,要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
5、对反映有拉票行为的人员,属后备干部考察对象的,由考察组与其进行当面谈话,要求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说明;其他人员,由所在地区和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谈话了解情况。
6、举报查核工作,每一件都要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要说明查核过程,并由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署名。中央组织部将对查核情况进行抽查复核。
7、加强对治理拉票情况的考核评价。在省部级后备干部考察期间,中央组织部将对各地区、各单位治理拉票行为情况进行民主测评,主要根据对中央组织部《通知》内容的知晓率、治理拉票行为群众满意度、反映拉票问题举报量及查处情况,评价有关地区和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情况,并适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8、各地区、各单位要以多种形式,在广大干部中广泛宣传开展治理拉票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纪律要求和监督措施,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各级干部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拉票行为。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200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