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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8个月的时间,一个“无名小卒”在银行里翻云覆雨,“乾坤大挪移”500万元用于炒股,不为人知……而让他如此胆大妄为的原因则是,他曾经向上级汇报过监管漏洞,但却无人过问。
更令人深思的是,一位办案人员说:“如果他事后及时将钱补上,那么可能谁也发现不了他的这次"大转移"……”
一个不带“长”的“小人物”,竟然挪用公款500万元,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大硕鼠”。
近日,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某银行丽江分行员工冯小平挪用公款案作出宣判,冯小平因挪用银行存款准备金500万元炒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法院同时判令其赔偿某银行经济损失近300万元。
近年来,类似冯小平这样的“小人物”制造出的“大腐败”,媒体曾披露过不少。总的来说,“小吏巨贪”可分成两类:一类是职微权重者;另一类是无职无权者,利用自己的特殊岗位、制度上的不完善以及管理上的漏洞大胆作案,将公款“变”为私款。
而冯小平就属于第二类。作为同城交换员的他连“芝麻官”都还算不上,但其岗位却很特殊———直接与钱打交道。凭着对工作的熟悉和了解,加上制度上的破绽和管理上的漏洞,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将银行的钱“转”入自己的口袋。如果说第一次得手尚有些胆战心惊,第二次、第三次得手,则变成了泰然处之甚至明目张胆……
不过,最令人感慨的是,在事发前两年,冯小平曾经向其上级反映过银行的监管漏洞,但却无人问津。直至冯小平案发,这一漏洞才重新为人所重视。
无职无权岗位特殊业务能手铤而走险
今年34岁的冯小平出生在国家级贫困县———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案发前是某银行丽江分行的职员。他的人生逆转,缘于2007年一次偶然的工作调动。
2007年8月底,因为某银行丽江分行七星支行负责同城交换业务的王某生病,冯小平被安排接替王某的工作,担任同城交换员。
“他的业务能力比较强,平时工作也勤恳,人也老实,没发现有什么不良嗜好。”冯小平的一位朋友告诉记者。而一位办案人员也向记者表示,纵观整个案件,冯小平在业务能力上确实属于佼佼者。
据了解,如此的评价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冯小平被调任同城交换员后短短几天,就发现银行资金管理存在漏洞;二是冯小平从挪用第一笔银行准备金到案发,历时长达8个多月才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