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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冯小平交代,他被调任同城交换员后,发现银行管理资金方面没有实质有效的监督,“当时所谓的监督只是流于形式,在这个岗位上的人很容易把资金操作出去”。
冯小平说,在发现漏洞后,他将情况向单位有关领导进行了反映,但并没引起任何重视。直到2008年3月,冯小平仍然一个人被单位放在该岗位上。
如此明显的监管漏洞,又未引起重视,加上因买房贷款,囊中越来越羞涩的冯小平的心开始躁动起来。
渐渐的,一个借鸡生蛋、利用银行准备金去炒股赚钱的计划慢慢在冯小平的心中形成,左思右想、反复斟酌之后,他决定铤而走险。
监管漏洞无人重视挪用公款泰然处之
2008年3月20日,冯小平私自填写了一张转账进账单,将一笔200万元的资金转到了一个名为陈美容的工商银行账户上,同时虚增了200万元的结算资金。而这个名为陈美容的账户,是冯小平借用其弟媳的身份证私下开的,同时他还以该名字在某证券公司营业部开了个账户。
这第一笔200万元的“飞来横财”很快就被冯小平用于炒股,但显然“股神”并没有向这位业务能手伸出“橄榄枝”。从2008年3月24日到2008年12月,虽然中间曾经有过小赚,但在短短8个月的时间里,200万元就被冯小平在股市里“挥霍”得所剩无几。
而此时,在某银行相关负责人眼中,冯小平仍是个恪尽职守的业务精英。
“再赌最后一把,把损失扳回来!”带着这样的想法,2008年12月2日,冯小平再次挪用公款200万元,并投入股市;2008年12月11日,又有100万元流入了他在股市的账户。
在此期间,冯小平“泰然处之”,照常上下班,好像并不担心会东窗事发———因为,根据他的“专业”判断,按照银行现有的监管制度,一般情况下是很难发现自己的行为的。
据冯小平称,按银行的内部规定,同城交换员的工作就是在会计受理凭证、下账并将凭证报给他后,录入再将交换凭证交到中国人民银行即可。“而会计一般不会一笔一笔地来查账,这样银行这方面我就很安全;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我会暴露,就是中国人民银行突然查账,并且是逐日检查才能发现,如果按月检查也是发现不了的。”冯小平说。
“如果冯小平炒股不亏,事后及时将钱补上,那么可能谁也发现不了他的这次"乾坤大挪移"。”一位办案人员不无感慨地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