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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成制假证窝点 为挣钱“火化证”也不避讳
2009年08月04日 08:08:23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把地下室作为造假窝点伪造印章和证件,还居然弄出“火化证”来。日前,江苏丰县人民法院依法以被告人张长路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

  二○○年五月以来,被告人张长路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在丰县县城南苑新城小区里面租了一套房屋,在地下室内密谋造假证意图“发财致富”。为此,他们购置工具刻制了大量假印章,并在城区街道多个电线杆、墙壁上广泛张贴广告,将手机号码印在上面,采取电话预约的方式做起“业务”来。后警方接到群众举报,一举端掉了这个“假章假证窝点”,当场缴获了“中国药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院”等印章,还有大量伪造的遗体火化证、毕业证、居民身份证等各种证件。经查,张长路为多人办理假证,价格为六十元至一百五十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长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伪造居民身份证,扰乱公共秩序,其行为已分别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鉴于其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遂酌情对其作出从轻处罚的判决。

作者:朱志庚 刘秋苏    来源:中新网  编辑: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