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平安播报 地市动态 见义勇为 反腐直击 政法综治 警方传真 平安创建 政法文化 公告发布 诉讼指南 信息公开
精彩专题 检察风云 法院天地 司法之窗 消防安全 交通安全 龙江律师 以案说法 护航龙江 图片精选 视频在线 最新稿件
   
站内检索    
3职员相互勾结两年内挪用公款2.4亿
2009年08月06日 16:17:54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3名普通职员相互勾结,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先后挪用公款2.4亿余元用于炒股、买彩票。

  小职员为何能“搬”动2亿?这一案件不仅震惊了金融界,也为大型企业财务监管敲响了警钟。

  惊天大案举报信牵出“蛀虫”

  2008年春节刚过,一封让人震惊的举报信,摆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的案头:某银行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营业室公存柜员刘义玲,勾结新疆有色集团公司出纳于海泉挪用公款500万元。

  接到举报后,侦查员立即展开行动。然而,调查结果却出乎意料———公司账目正常,没有发现任何疑点。

  如果财务账上没问题,公款还能从哪些渠道挪用呢?带着这个问题,侦查员又赶到了友好路支行,试图了解有色集团银行账户的资金运行状况。随着账目核查不断深入,真相开始慢慢浮出水面:仅2006年,有色集团出纳于海泉与刘义玲内外勾结,就挪用公款1.4亿元。

  “此案堪称新疆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挪用公款案,而且作案手法很隐蔽。”多年从事打击职务犯罪工作的沙依巴克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文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感叹道。

  案情重大,沙依巴克区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但此时出现了意外———该案的“主角”刘义玲失踪了。一时间,侦查工作陷入僵局。

  原来,早在2007年4月18日,某银行乌鲁木齐团结路支行查账时,就发现从友好路支行换岗到此的刘义玲私自挪用了137.65万元的银联资金为自己还债,虽然刘义玲在被银行发现当日就将挪用资金归还了,但银行还是对其做出了开除公职的决定。之后,刘义玲便下落不明。

  无奈之下,侦查人员只得将案件的突破口放在了有色集团出纳于海泉身上。

  2008年3月13日,于海泉被传唤到沙依巴克区检察院接受调查。传唤当天,由于于海泉拒不配合,案件的侦破工作再次进入了“死胡同”。

  就在此时,两名特殊访客的到来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转机。这两名访客正是刘义玲夫妇。

  在丈夫的陪同下自首的刘义玲,如实供述了自己与于海泉合伙挪用有色集团公款1.753亿元犯罪事实,同时还向检察机关检举揭发了于海泉挪用公款6000余万元的事实。

[1]  [2]  [3]  下一页  尾页
作者:吴亚东 李宁艳    来源:中新网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