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牡丹江掰车牌敲诈车主 取钱时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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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8月6日讯 掰走他人机动车车牌后,逐一勒索车主钱财。半年后,这名男子在西安区一储蓄所取钱时,被警方抓获。近日,这名男子犯敲诈勒索罪,被东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08年10月的一天,袁某接到一名男子的电话称,他的车牌已经被拿走,要想要回车牌,必须向银行卡汇入200元钱。当袁某汇款后,这名男子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告诉袁某车牌的藏匿地点。随后的半年内,这名男子以同样的方式先后敲诈了10余名机动车车主,每次索要50至200元的不等钱款。今年3月31日,当这名男子在西一条路景福街邮政储蓄所取钱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经查,此名男子姓潘,家住双城市,半年来共计勒索10余人,钱款共计1410元,赃款全被挥霍。
东安区人民法院认为,由于潘某犯罪情节一般,认罪态度较好,具有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依照《刑法》规定,判决潘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作者:关平 王丹 来源:东北网-牡丹江晨报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