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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绍录(左),李东明(右)。张浩林摄 |
今年2月晋宁县看守所发生的“躲猫猫”事件轰动全国,在这一事件中,牢头狱霸以“玩游戏”等手段,变相对一名新入所的在押人员李荞明实施体罚、殴打,最终导致李荞明死亡。
昨日,负责看守这个监所的两名民警坐上了嵩明县法院的被告席,罪名是涉嫌玩忽职守罪和虐待被监管人罪。
被害人李荞明所在的9号监室,由两名民警负责。李东明是9号监室的主管民警,苏绍录是协管民警。公诉人指控李东明在晋宁县看守所担任管教民警期间,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导致9号监室内形成了以张厚华、张涛等人为首的牢头狱霸势力。这些牢头狱霸暗中对监室内的事务进行管理和操控,而民警没有及时发现、制止和打击牢头狱霸。最终导致新入所的李荞明被这些牢头狱霸以玩游戏为名,多次实施体罚、虐待和殴打,最终不治身亡。经过法医鉴定,李荞明的死亡原因是不同时段的、多次钝性暴力打击头部导致严重的颅脑损伤死亡。公诉人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李东明提起公诉。
对于公诉人的指控,被告人李东明说自己根本不知道监室里存在牢头狱霸,他是2008年下半年才到看守所,加上自己工作能力有限,所以他并不知情。此外,李荞明死亡时,李东明说自己正在轮休,因此不应该对此事承担责任。“我是2008年8月才调到看守所的,看守所从来没有对我进行过任何培训,对监所的具体制度我不太清楚。我也从不知道监所里有牢头狱霸及犯人被打的情况。”
整个庭审中,李东明反复强调自己是一名“新人”,对监所的管理制度不是很“在行”,只知道行使好自己的职责。可当检察官反复问他作为一名监所民警要履行什么职责时?他的回答躲躲闪闪,说不出个所以然。
而另一被告人苏绍录对于虐待被监管人罪的指控供认不讳,但他认为自己所打的正是监所里的那些牢头获霸,处罚他们的目的是善良的,是为了保护那些被欺负的在押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