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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下午,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看守所讯问室里,坐在记者面前的是在押的贪污挪用犯罪嫌疑人李进军。这个未婚青年29岁,身高一米七,浓眉大眼,四方脸,长得十分精干。而此时,他戴着冰冷的手铐,坐在铁窗内,双目无神,一脸茫然。
这个风华正茂的陕北后生曾任延安公路管理局李渠收费站财务股长兼会计,他制造了延安历史上个人涉案数额最大的职务犯罪大案。除了挪用570多万元公款外,还涉嫌贪污公款610多万元,两项共计1184.9万余元。赃款用于网络赌博,且已全部输光,无法追回。
面对记者,他回顾了自己噩梦般的过去。
几百万公款“蒸发”今年3月5日上午,李渠收费站召开站务会。正在这时,站长韩小兵接到延安公路局收费中心会计打来的电话,催促李渠收费站赶快上缴部分滞缴的通行费,并称银行有压款的可能,提示速与银行进行交涉。
随后,韩小兵给一个在工行姚店分行工作的朋友打电话核查。过了一会儿,银行回电称收费站的上缴款余额为零,说明上缴的款已全部转出,不存在压款问题。
几百万元公款怎么一下子就没有了!韩小兵意识到事态严重,火速赶到延安市公路局汇报情况。局里大惊,指示该站立即报案。
上午10时30分左右,延安市宝塔区检察院检察长杜安平接到李渠收费站党支部书记韩秀船打来的电话,称他们单位每天的收费都及时上划到了省财政厅通行费收入专户,但延安公路局接省财政厅来电,说李渠收费站2008年底到2009年3月初的公路通行费还未上缴,不知问题出在哪里,请求检察机关速来调查,弄清事实真相。
该院反贪局副局长李爱军、侦查科长续彦东、侦查员曹弘等一行人20分钟内就赶到了李渠收费站。经分析,大家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了收费站会计李进军。到案后,李进军肢体僵硬、汗如雨下,挤牙膏似的交代了自己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这一数字一路攀升,一直累加到了570多万元。
作案手段并不高明5月11日,侦查人员在对收费站每天收入报表的抽查中发现,李进军不仅涉嫌挪用巨额公款,还涉嫌贪污犯罪。
李渠收费站是延安公路局下属具有收费职能的科级事业单位,李进军任该站的财务股长、会计,主要负责账务核算和财务监督。收费站规定,每天收到的通行费,由收费员和带班负责人一起当面交到财务科。财务科共有3人,会计、出纳和票管员。李渠收费站每天收到的通行费都要交给李进军,由李统一交到工商银行省财政厅的陕西省公路车辆通行费专用账户。由于没有具体规定要交到哪家分行,李进军选择了距收费站较近的工行姚店分行,每次交款都是由李一人前往这个分行,将款转入公路车辆通行费专用账户上。
检察官发现,李进军的作案手段其实并不高明。他挪用公款的手法有三种:一是盖假的“业务清讫”印章,鱼目混珠;二是只填票据不盖章,蒙混过关;三是收款后只记账不上缴,直接挪用。
2008年11月23日到2008年12月31日期间,李进军用硬纸片模仿中国工商银行的长方形“业务清讫”章,在未给陕西省财政厅车辆通行费收入专户汇款的情况下,在给延安公路管理局收费管理科出具的“陕西省公路车辆通行费现金专用缴款书”第五联上,盖上“业务清讫”假印章,然后交到收费管理科记账。通过这种方式,李进军先后9次挪用车辆通行费235.7925万元。
2008年12月9日至2009年1月25日期间,李进军在未给陕西省财政厅车辆通行费收入专户汇款的情况下,直接填写“陕西省公路车辆通行费现金专用缴款书”,也未在第五联加盖“业务清讫”的假印章,就直接交到延安公路管理局收费管理科,以这种方式先后11次挪用车辆通行费198.7305万元。
2009年1月28日至2009年2月26日期间,李进军先后30次将当班收费员交上来的车辆通行费136.4150万元入账后截留,未向财政专户上缴。
通过上述三种手段,李共作案50次,涉嫌挪用公款613.9707万元。
李进军侵吞公款的方法也不复杂,通常采用的是收入不记账或少记账的方法。如2007年1月到12月间,李进军收到单位交回的车辆通行费总额2409.6603万元,李进军实际只入账2084.26万元,隐瞒收入325.4003万元。李进军共涉嫌贪污公款613.9707万元,存入自己在工行开户的账号上,全部用于以盈利为目的的非法赌博。
3月18日,宝塔区检察院决定依法逮捕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