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持刀刺死杭州优秀协警被判死刑
|
|
备受杭州市民关注的优秀协警金晓军被刺一案有了结果,被告人陈绍益27日一审被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经庭审查明,2009年3月31日13时许,被告人陈绍益携带尖刀伙同姜迅(另案处理)在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路附近路段,以“丢钱捡钱”的方法对路人黄某进行盗窃、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跟踪而来的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三墩派出所协警队员金晓军见状即上前将陈、姜二人捕获,陈绍益挣扎后逃脱。
此时,三墩派出所另一协警队员骆杭飞赶到并制服姜迅,金晓军随即追赶陈绍益。当追赶至天阳美林湾小区南区林境苑1幢南侧绿化带时,金晓军拿出手铐欲实施抓捕,陈绍益持刀拒捕,并猛刺金晓军胸、腹部后逃离现场。经鉴定,金晓军系胸部遭单面刃锐器刺戳致左肺下叶破裂,急性大失血死亡。
杭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绍益在以“丢钱捡钱”手段实施盗窃、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被巡逻的公安机关协警金晓军等人发现之时,为抗拒抓捕,竟持刀捅死金晓军,其行为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陈绍益被追捕中,在金晓军已拿出手铐间接表明身份的情况下,仍然持刀捅刺金晓军的胸腹,致其死亡,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法院判决,被告人陈绍益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作者:裘立华 来源:新华网 编辑: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