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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牛莉摄影雷远东
考核业主委员会低于75分将接受培训
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是否依法履职?是否擅自决定本该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的事?这一系列的情况向来是业主们最关注的信息,但一直得不到有效的规范和监督。为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信用体系,近日,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出台了《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记分管理办法》,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今后,业委会委员的工作也将实行信用监督。
63种情况将受到信用减分
未按规定公开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业主委员会受理处理的办事制度、业主委员会分工及联系方式,信用记减5分;未按规定或约定公布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和工作经费使用计划,记减10分;无正当理由拒不答复业主、使用人就物业管理共同事项提出的询问,记减15分;委员及其近亲属在为本建筑区划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记减20分;一年内,因业主委员会工作问题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属实2次以上,信用记减20分……据了解,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基础分值总分为100分,按信用记分标准类别予以相应加分、减分。在最新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记分标准中有63种违规行为都将受到信用记减分的处理。
考评低于75分将接受培训
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市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记分的统一管理。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委员在物业管理中的信用档案建立。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当年度的1月1日起计算,每12个月滚动一次。
“我们将建立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记分排行榜,并于每年3月末公布上年度信用记分结果排行情况。”据介绍,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记分结果低于75分的,应当接受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和信用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