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6年解除矫正17.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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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今天(21日)在此间称,6年来,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罪犯教育改造质量,探索完善了我国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降低了刑罚执行成本,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自2003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7个省(区、市)的208个地(市、州)、1309个县(市、区)、14202个乡镇(街道)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5.8万人,解除矫正17.1万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18.7万人。
郝赤勇在今天举行的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说,试点地区围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帮困扶助等工作任务,探索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矫正方法,提高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普遍建立了规范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制度、相关部门之间衔接配合制度、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流程以及部门内部日常管理制度,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
为有效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北京、上海、江苏等11个试点省(市)司法厅(局)成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部分地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也成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试点地区建立了以司法所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为主、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积极协助的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郝赤勇表示,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社区矫正工作的规模和范围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社区矫正的法律制度亟需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作者: 来源:中国平安网 编辑:吕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