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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钓鱼执法受害者不撤诉 问责程序已启动
2009年10月29日 14:37:01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昨天,孙中界(前右)得知处理结果后激动不已

调查结果终于还己清白,孙中界痛哭失声

   浦东“倒钩”事件   区政府执法局都要问责

  26日上午,上海浦东新区政府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10·14”孙中界事件联合调查组的成员名单及调查结果。

  据悉,调查结果显示,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的一名队员通过社会人员将当天执法的时间和地点告诉了“乘客”陈雄杰,当晚8时许,陈雄杰在扬招孙中界驾驶的车辆后驶至闸航路188号时被执法人员检查,执法人员为陈雄杰制作了笔录作为从事“非法营运”的证据。调查组认为这一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

  另一方面,调查组在对“乘客”陈雄杰的访谈过程中,其否认还有其他以“乘客”身份作证非法营运的行为;但调查组在抽查其他执法活动案卷中发现了同属于陈雄杰的作证笔录,说明其对调查组的陈述存在虚假。

  浦东新区区长姜樑表示,对“10·14”孙中界事件,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调查简单草率,10月20日公布的结果与事实不符,误导了公众和舆论;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的确使用了不正当的取证手段,所谓“乘客”陈雄杰其实就是“钓头”;浦东新区政府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并启动相应的问责程序,对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责成有关部门依法终结对该案的执法程序,对当事人做好善后工作。

  通气会上,姜樑表示,10月20日有关部门发布的调查结果与事实有出入,“政府应该承认错误,应该表示道歉,光道歉还不行,必须承担责任,区政府、执法局都应该接受追究。”

  另悉,记者从孙中界律师郝劲松处证实,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已向孙中界道歉,并承诺发回车辆,一切损失可以协商或提供国家赔偿。

  浦东新区政府向公众道歉启动问责程序

  昨天,上海浦东新区“10·14”孙中界事件和闵行区“9·8”张晖事件终于真相大白:浦东和闵行官方分别就两起“钓鱼事件”公布调查和处理结果。浦东新区政府宣布,孙中界事件中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10月20日公布的结论与事实不符,向公众道歉;闵行区政府宣布,因取证手段不正当,撤销对张晖的行政处罚决定。

  “倒钩”成双

  ●浦东“10·14”孙中界事件: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存在“钓鱼”式执法,区长道歉,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 “9·8闵行倒钩案”:执法取证不正当,撤销原处罚决定。

  >>闵行“倒钩”事件——   闵行区撤销张晖案处罚决定   处罚撤销

  26日,上海市闵行区政府也就“9·8”张军事件对外宣布,经调查组查明,张军驾车载客一案的行政执法行为取证方式不正当,导致认定事实不清,区交通执法大队在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责令下已撤销行政处罚行为。

  9月8日下午,张军驾驶皖Qxxxxx福特轿车载客在闵行区北松路1358号被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执法检查时查获。9月14日,张军到区交通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同日,区交通执法大队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9月28日,张军以该行政处罚决定“没有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且程序违法”为由,向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区交通执法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闵行区人民政府表示,闵行倒钩案反映出闵行区在交通行政执法方面机制有待完善。

  张军:定将官司打到底

  当天下午,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上海闵行区法院的法官居然来到张军所在公司,要求他撤诉。

  据张军的代理律师郝劲松描述,当天下午,闵行区法院的某法官来到张军所在的外资企业,要求张军撤诉。因为是上班时间,为了不影响公司和同事,张军要求到公司外面谈,但该法官却坚持要在公司里谈,并冲张军大叫:“张军,你回来!”两人一度发生争执,幸好此时郝劲松赶到,制止了这起冲突。郝劲松表示,在与当事人商量后,他们决定:决不撤诉,一定要将官司打到底!

  “钓鱼执法”曝光后,网上流传一条“最牛车贴”,上书“本车拒绝一切搭载求助,临盆产妇、车祸、中风、触电、溺水,都不关我事,尤其是胃疼的”。

  >>孙中界事件   假乘客对调查组说谎

  昨天,浦东新区政府召开发布会公布孙中界事件调查结论。由12名来自上海市和浦东新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中央和地方媒体代表、社区和企业代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通过查阅卷宗、听取录音、现场调查以及对相关当事人访谈等形式,对10月14日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对孙中界驾驶的浙ADS595车载客的执法过程中,是否采用不正当手段取证等问题进行了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的一名队员通过社会人员将当天执法的时间和地点告诉了“乘客”陈雄杰。当晚8时许,陈雄杰在扬招孙中界驾驶车辆后驶至闸航路188号时被执法人员检查,执法人员为陈雄杰制作了笔录作为从事“非法营运”的证据。调查组认为这一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

  另一方面,调查组在对“乘客”陈雄杰的访谈过程中,其否认还有其他以“乘客”身份作证非法营运的行为;但调查组在抽查其他执法活动案卷中发现了同属于陈雄杰的作证笔录,说明其对调查组的陈述存在虚假。

  终结案件做好善后工作

  上海市浦东新区区长姜樑通报了浦东新区关于“孙中界事件”的处理意见。他说,现已查明,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此事件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浦东新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终结对该案的执法程序,并对当事人做好善后工作。

  姜樑称,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此前的调查简单草率,10月20日公布的结论与事实不符,误导公众和舆论,“为此,浦东新区政府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并启动相应的问责程序,对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孙中界:   终于还了清白   接下来要索赔

  在听闻了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后,当事人孙中界表示满意,他当场落泪:“终于还了我一个清白!”

  孙中界的哥哥孙中记也表示,这样的结果“很公正”,让他们“很开心”。同时,孙中记表示,接下来他们将就该事件对他们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目前,孙中界已于10月18日出院,其断指修复手术顺利,医院主治医生认为今后可以基本康复。

  前天,孙中界的律师郝劲松曾要求有关部门在上海、中央以及河南本地媒体上公开道歉。对于昨天公布的调查结果,郝劲松表示满意,至于索赔金额,将和当事人协商后再定。

  此外,昨天早上,郝劲松曾前往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试图取回孙中界被扣的车辆,未获成功。

  截至昨天傍晚,孙中界的车子依然尚未正式取回。

  孙中界手术顺利可康复

  浦东新区政府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水平。同时,依法整治非法客运行为,加快公交网络、出租行业建设和发展,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客运市场环境。

  鉴于10月20日公布的浦东新区城市行政执法局的初步调查结论事实不清、结论错误、公布草率,上海市政府将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对于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自伤小指以证清白的当事人孙中界表示“非常满意”。

  据了解,孙中界的左小指手术顺利,已于10月18日出院,医院主治医生认为其今后可以基本康复。

  副市长挂帅规范交通执法   坚决禁止不正当调查取证行为

  昨天上午,上海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听取浦东新区关于“10·14”孙中界事件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采用不正当手段取证、闵行区关于因取证手段不正当而撤销“9·8”张晖事件城市交通执法行政处罚决定的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汇报。

  上海市政府明确,坚决依法整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交通营运市场的正常秩序;坚决禁止交通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正当调查取证行为,维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

  上海市政府决定,即日起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整顿交通营运市场秩序、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专项工作组,采取合法有效措施,加强对交通营运市场的监管,加大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力度,开展全市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大检查,杜绝不正当不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

  >>钓鱼内幕   “钓头”通常是地头蛇

  上海一位做过“钓头”的女士表示,一般来说,一个区县都有一两个“钓头”,“钓头”手下有20个左右“钓钩”。集中执法行动每次都能抓200辆左右黑车。

  有关专家称,在一些大城市的城郊地区,“钓头”和“钓钩”大多是外来人员,没有正当职业,专事“钓鱼”。“钓头”下面往往有数十个“钓钩”,呈现明显的组织化特征。在一些地方,“钓头”往往就是地头蛇,行事霸道。“钓头”掌握的队伍,很容易打着政府旗号为非作歹,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钓鱼执法”成为“过街老鼠”,首先是因为部分执法人员利用公权力“诱惑他人犯错”。华东政法大学行政学专家邹荣说,“钓鱼执法”在“有奖举报”的刺激下,很容易演化为公权力的滥用,破坏了社会之间基本的信任与和谐,损害了政府的权威。

  >>专家支招   多管齐下治理“钓鱼”

  有关专家认为,要根治“钓鱼执法”行为,应多管齐下。

  其一,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上海一些地方整治非法营运符合广大群众利益,但决不能为了降低执法取证难度,就让“钓钩”群体来充当所谓“证人”。同时,如果行政执法变相成为“部门谋利的手段”,后果可想而知。必须明确规定公权力行使的边界,决不能滥用。

  其二,切实加强和完善对行政权、执法权的多层次监督机制。

  其三,相关立法工作还需跟进。出现“钓鱼执法”事件,除了滥用执法权、监督机制缺失,部分原因还在于现行一些法规操作性差,相关行政执法无所适从。以“钓鱼执法”案为例,关于“黑车”“拼车”“互搭顺风车”等问题的界定,目前并不十分明晰。

  其四,完善政府部门的执法“纠错机制”。“钓鱼事件”发生后,浦东新区相关方面一度否认“钓鱼式执法”,但上海市政府果断作出妥善处理,赢得公众的支持。

  从个案处置走向制度反思

  不正当?不规范?

  肖擎:不正当不规范说轻也轻,说重也重,与钓鱼执法相符的定性是什么?

  黄波:按我看,根本就是违法。执法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公然违背法律程序,让公民利益受损,本来就比一个自然人违法的性质要严重,这在世界上都是通例。

  梁木生:道路上的公开违法,犯不着用这样的隐蔽方式,而现在针对一些难以界定为违法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所谓“不正当”和“不规范”,这样的概念置换意味深长。

  功绩还是伤痕?

  肖擎:有媒体报道,去年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曾面临6场诉讼,无一败诉。现在来看,这是否说明行政纠偏制度有明显的不正常?

  梁木生:无一败诉本身并不能说明问题,如果诉讼程序公开透明,公权部门全部胜诉都没问题。问题是老百姓进入诉讼程序,不能保证接下来的过程公开透明,他们处在信息不对等的位置,对公权部门没有信心。

  黄波:“无一败诉”不仅表明交通执法部门在社会上非常强势,而且还表明现在一些公权部门和民众之间,不论从利益还是从情感上,都已相当隔膜,老百姓都要断指证清白了,可是很多部门根本没当回事。

  禁还是不禁?

  肖擎:有人说,钓鱼执法是一种特殊手段,特殊场合有其不可忽视的作用;也有人说钓鱼执法是一种栽赃式执法,是权力安设陷阱。你们认为钓鱼执法禁还是不禁?

  黄波:当然应该禁止。即使再正义的目的,也必须通过正当的手段去实现。没有正当的手段,正义的目的就会成为空谈,因为主体可以随便宣扬嘛。

  梁木生:这就像饮鸩止渴,暂时的需求满足了,但更严重的事情在后面等着。这是个悖论,钓鱼执法是在用一种很错误的方法,是在用更大的有害性手段要求人们守法。

  孙中界事件之后

  肖擎:是否可以这样说,钓鱼执法事件在更大层面对权力制度运行作出提醒?

  黄波:我看到闵行区政府的一个“反思”,说“此事反映出闵行区在交通行政执法方面机制有待完善”。你故意设套子,诱民入罪,这样的执法机制“完善”的空间和可能在哪里?说到底还是权力没有受到约束的老问题。对权力你不去约束,它就会把谋私利当作一件自然的事情。

  梁木生:我认为这些事件的提示是任何地方都应取消钓鱼执法以及类似的权力行为。要保证监督的有效,有对公权的监督,也有对私权的监督,这两种权力或权利都不是无限的。

作者:    来源:北方网  编辑:吕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