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1月2日上午,岐山县蒲村镇崛山村63岁的祁锋不紧不慢地来到镇上的乡镇法庭工作站开庭,为自己三个月前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到的伤害索赔。与以往不同,他再也不用起个大早赶几十里路到邻近的基层法庭参加庭审,离家不远的法庭工作站就可以及时解决他的问题。祁锋满心欢喜地说:“先前打官司至少要走三十里路,现在在镇上开庭不到十里路,我相信法律会给我一个公道的。”同日,岐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暨乡镇法庭工作站正式运行,这一基层便民法律服务平台的建立在全省尚属首次。
走进岐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引人注目的不是能够提供一杯热茶的饮水机,不是各式详尽细致供当事人取阅的诉讼指南,也不是面带微笑热情服务的工作人员,而是一侧墙上装裱朴素却在许多法院立案大厅里难得一见的诉讼文书样本。八份格式规范、简洁明了的诉讼文书样本,能够让不谙法律的普通群众方便快速地完成诉讼程序,拿起法院备好的纸笔按照格式填写即可完成简单的诉讼文书,省却在法院和法律服务机构间不必要的奔走和费用。近年来,岐山县人民法院始终以“三个至上”为指导,不断探索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新机制、新方法、新措施。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岐山法院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在原立案大厅的基础上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在没有设法庭的乡镇建立驻乡镇法庭工作站,延伸法律服务职能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和新需求。
从原来的立案大厅转变为诉讼服务中心,不只是简单的名称变化,更是理念的更新、职能的延伸和作风的转变。诉讼服务中心从导诉分流到案件查询,从诉前调节到案件速裁,从联系法官到材料收转,从信访接待到判后答疑,法院在职能延伸中也延伸了服务、践行了司法为民。导诉分流、诉前调解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让其从繁琐复杂的程序中解脱,进而减轻诉累和经济负担,减轻矛盾对立和激化;材料传递、联系法官、法律咨询的职能,切实做到“诉讼有人引,法官有人找,咨询有人答,材料有人转,案件有人查”,有效解决当事人“问累”、“诉累”、“跑累”的问题,也改变了以往老百姓诉讼难及对法院“有理没钱莫进来”的固有偏见。
如果说诉讼服务中心的建立是理念、作风的转变,那么乡镇法庭工作站则是这一转变的基础考量。初冬的寒气刚刚袭来,岐山县蒲村镇乡镇法庭工作站里,浅显易懂的“有话好好说,有理慢慢讲,有事依法办”的标语下,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祁锋在感受到便捷诉讼的同时,更加深信法律会给他一个公道。乡镇法庭工作站就是这样方便群众诉讼,实现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解决纠纷的司法职能延伸机构,法庭每周固定时间派法官驻站工作一天,让群众找得到法官、办得了案子,也能及时得到法律咨询。岐山法院创新机制,在原有4个基层人民法庭基础上,在没有法庭的乡镇设立法庭工作站,这样全县14个乡镇都有法院的工作机构,把司法为民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落实到群众家门口,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司法便民的实惠。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宝生接受采访时表示,立足国情、开拓创新,将司法专业化和大众化结合起来,走中国特色法制道路是人民法院工作机制改革的方向。岐山县人民法院法律服务中心及乡镇法庭工作站的建立,是因地制宜、能动司法,延伸法院审判职能、发挥司法作用,树立司法公信权威的有益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