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件诈骗1.58万 陕西南郑一国土副所长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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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一国土所副所长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诈骗1.58万元,近日,南郑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拘役6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
2006年1月,身为南郑县小南海国土管理所副所长的方某,利用县国土资源局办证人员到小南海国土所为村民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之便,趁办证人员不注意,偷盖了5本空白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由自己保留。随后,有村民分别找到方某请求其帮忙办理建房手续,他以小南海国土所的名义向村民收取了数额不等的手续费,随后将伪造的使用证填上建房村民的名字交给了村民,先后四次共收取手续费1.58万元,大部分用于个人消费。法院审理认为,方某以占有财物为目的,采用伪造证件的手段,从手段上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但结果构成诈骗罪,法院择一重罪以诈骗罪对其进行处罚。
作者:张红中 来源:中新网 编辑:所双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