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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两名厅级官员因受贿一审获刑
2009年12月09日 09:19:06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操尚银捞钱74次捞来13年 高勇伸手33次被判5年

  本报讯(通讯员樊斯坦吴涛曾志军记者刘丰蔡早勤实习生曾莉李学萍)汉江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两名受贿“厅官”作出一审判决,原黄冈市副市长、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总工会主席操尚银获刑13年;原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高勇被判刑5年。

  1995年至2008年期间,操尚银先后74次非法收受或索要郑某等20人的人民币1194800元、港币50000元、美金1000元以及价值人民币271935元的购物卡等物品,共折合人民币1526350.60元。

  “双规”期间,操主动交代了前述非法收受20人财物的事实,并退出了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操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归案后能退出全部赃款、且自认其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操尚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

  2004年至2008年期间,高勇先后33次收受个体建筑商陈某、马某等7人的人民币共计65.5万元。高勇在“双规”期间,主动交代了前述受贿事实,案发后退出了全部赃款。

  法院遂以受贿罪判处高勇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万元。

作者:刘丰 蔡早勤    来源:腾讯  编辑:所双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