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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卷入奸杀冤案入狱18年 真凶20年后获死刑
2015年02月04日 11:16:34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洗冤

  时隔20年真凶终获刑

  获赔150万法官道歉

  除了北京司法机关,王本余案也得到内蒙古司法机关高度重视。经过两地沟通协调,2013年7月,在内蒙古服刑18年之久的王本余被释放。

  2013年9月,包头中院对该案再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王本余犯故意杀人罪和奸淫幼女罪,直接证据仅有王本余的供述,没有客观证据印证,部分间接证据存在瑕疵,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检察机关在再审中提交的李彦明供述和公安部物证检验意见书等证据,证明本案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王本余在李彦明告知其杀害王蕾后,仍然帮助李彦明抛弃尸体,其行为构成包庇罪,且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惩处。据此,法院以包庇罪判处王本余有期徒刑3年(刑罚已执行完毕)。

  2013年11月,王本余获得国家赔偿150万元。

  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王本余说,冤情洗脱的那天,他当时就地哭了起来,“高兴坏了,真的,就跟做梦一样,当时大哭一场,总算盼到这一天了。”

  王本余说,当年的段姓审判长跟他道歉说:“让你受委屈了,那样判是当时的政策,放到现在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

  2014年11-12月间,李彦明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北京二中院开庭。在庭审中,王本余出庭作证,与李彦明对质。对于当天在法庭上所说的话,王本余说他记不清了,只记得李彦明说不知道杀人的事情。“说的什么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北京实在太大了,冬天也不算冷。”

  2015年1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彦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王本余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我已经知道了。”

  对话王本余

  审判长跟我道歉:你受委屈了

  北青报:李彦明被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个判决你知道吗?

  王本余:我已经知道了。

  北青报:怎么知道的?

  王本余:法院审的时候,我就过去了,后来我就知道最后是死缓。

  北青报:当时在法庭上你是怎么说的?

  王本余:让我去作证。在法庭上,李彦明说他不知道杀人的事情,不承认是他杀的。我当时说的什么,具体也记不清楚了。

  北青报:您在监狱待了多少时间?

  王本余:差两个多月就19年了。

  北青报:在监狱里有没有申诉过?

  王本余:进监狱一段时间后我就开始写了申诉,说人不是我杀的,但监狱里的人都不相信,还说我不好好改造。1997年我就开始写了,总共写了3次,但他们就是不相信我,压着没有往上交。后来李彦明被抓了,他们才开始相信我。

  北青报:冤情洗脱的那天怎么想的?

  王本余:我当时就地哭了起来,高兴坏了。真的,就跟做梦一样,没想到我的案子能翻过来。当时大哭一场,总算盼到这一天了。

  北青报:您获赔了150万,这些钱打算怎么用?

  王本余:基本上都被亲戚朋友借走了。

  北青报:现在身体还好吗?

  王本余:肯定不好啊。监狱里条件不好,对我身体伤害太大了,我现在骨头疼,眼睛也不好,什么也干不了。

  北青报:女儿还好吗?

  王本余:挺好的,她后来嫁到福建去了,现在我外孙也有了。

  北青报:现在平时都干什么?

  王本余:我现在就一个人,在遂宁住。平时也不干什么,年龄有点大了。我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政府还给我办了五保户,每个月有200多块钱,也够我花了。

  北青报:还有其他亲人吗?

  王本余:父母都在我蹲监狱的时候过世了。母亲是去年7月12日去世,在我回来前的11天时去世了,她临死我都没有见上一面。

  北青报:从监狱出来之后,有人给你道过歉吗?

  王本余:当年的一位姓段的审判长跟我道过歉,他说让我受委屈了,对不起你,那样判是当时的政策,他也没办法,放到现在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我也很感谢他,当时没有要我的命,我才能出来。

  北青报:对其他办案的人,你有什么想说的?

  王本余:当年那些办案的警察,如果不是他们我肯定不会在监狱里蹲这么长时间。他们一点担当责任的勇气都没有,我希望国家一定要追究他们的责任,人命关天的事情不是小事情,怎么能马马虎虎就办了。

  本组文/本报记者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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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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