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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只是一个部分
参与审计的科研项目多了,审计人员坦承,知识分子们套取科研经费的手段大多算不上“高明”,基本就是假合同、假票据,但就是这些算不上“高明”的手段,却轻易就套出了数额巨大的科研经费。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重大专项的管理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专项组织实施的部门重资金分配,轻管理监督,项目绩效考核和成果后期评估制度不健全。
李楠告诉记者,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科研院所和高校的财务部门在进行财务核算的同时,也应该承担财务监督的职责。但实际上,现在单位财务部门大多只是报账核算,专项经费的使用基本都由课题负责人决定,学校或者单位只是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
例如,陈英旭案中,相关课题分包给关联公司,就是陈英旭以浙大的名义签署相关合同。陈云峰案中,相关课题示范工程均没有经过公开招投标,而是由负责人陈云峰来选定施工企业。宋茂强案中,劳务费只需要宋茂强的妻子制单,再经过作为子课题负责人的宋茂强签字,就可以从学校的财务部门领钱,甚至不需要经过课题负责人审核。
孔强表示,科研项目应该允许失败,只要其研究路径合理,资金使用合规,应该予以认可。在这次专项审计中,他和同事甚至发现,有项目承担单位在无法完成任务情况下将境外生产的设备作为科研成果,并通过了初步验收,而负责验收的专家中甚至还有院士。
对科研经费一些规定管得过死、科研经费拨付太晚的声音,审计人员也注意到了。实际上,陈英旭及宋茂强的项目相关经费到位时间都很晚,按照预算时间钱很可能花不完。
“这确实是现实问题”,孔强告诉记者,他们审计时也遇到过真的花不完钱、先将钱调到其他账户的情况,但这些钱都还在单位账户,不存在被挪用或进了个人账户的问题。
另外,虽然现在的重大专项预算都是厚厚的一本,并且有着详细的规定,但孔强表示,现在的科研项目预算“还是很粗”。就他审计的项目看,项目总预算高达1.9亿元,但实际到位的主要是中央财政拨款的4856万元。依靠这些拨款,北京邮电大学就把课题完成,并且还套出了几百万元的劳务费,“这说明预算的审核显然还需要加强”。
“其实我们常常也觉得很惋惜,科研经费审计出问题的大多是高级知识分子、行业专家,出了问题其本人追悔莫及,也是国家和社会的损失。”在李楠看来,科研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机制还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要开前门堵后门,通过好的制度引导和鼓励科技创新,有效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完善相关的监督制度,专项审计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
(文中提到的审计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