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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结皮包公司老板
“骗税生意”月入十几万元
在阜阳国税窝案中,目前查明的行贿人已近两百人,其中界首商人孙某具有代表性,其行贿额最大、涉及干部最多,“骗税生意”规模也最大。
早在2005年,孙某就与时任界首市国税局副局长杨东升合谋,利用废旧物资回收免征增值税的国家政策,成立了一家废旧物资公司,由杨东升帮其办妥资格认定、收购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的发放,其通过捏造交易向其他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从中赚取“开票费”,再与杨东升“分成”。因担心税票数额过大容易暴露,该公司成立4个月即注销,杨东升分得18万元。孙某紧接着又如法炮制新成立了一家同类公司,杨东升6个月分得18万元和3000美元。
据了解,这种靠钻国家扶持优惠政策空子,内外勾结的“骗税生意”,在阜阳国税窝案中大量出现。一度界首、阜阳等地固废金属企业遍地开花,仅杨东升一人3年间就与12名商人开办的18家固废企业“合伙”,受贿200多万元。
2008年后,国家废旧物资税收政策调整,“骗税生意”向涉农产业转移。为支农惠民,国家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免税农产品可享受13%的增值税进项抵扣,这13%成为骗税者的操作空间。
如孙某从2007年至2012年,先后在阜阳注册成立了11家药业公司,为虚开骗税,分别向颍州区国税局局长方伟、副局长徐乃峰、企业科科长刘广生行贿560万元、46万元和14万元,向颍泉区国税局局长王若冰、颍东区国税局插花分局局长周天跃行贿164万元和25万元。
案卷显示,本案中的各类骗税企业上百家,多集中在药业、纺织、皮革、家具行业,分别以中药材、棉花、兽皮、木材等涉农原材料为幌子,在没有实际经营和业务来往的情况下,大肆虚开增值税发票牟利。
“税收惠民政策就像国库敞开了一条‘绿色通道’,让税务干部去守门,一些人却监守自盗!”一名办案人员介绍,这些国税干部在纳税资格、税票发放、逃避检查、公司注销等方面为不法之徒提供便利,成为骗税的谋划者和分利者。有的国税干部拿走“合伙骗税利润”的三分之二,方伟曾同时接受孙某、程某、王某等人的药业、纺织、家具“皮包公司”骗税“红利”,月入达十几万元。
而在这个贪腐集团内部,“骗税”既是公开的秘密,又是联手的生意。如方伟个人受贿1318万元,还与杨东升共同受贿918万元;方伟和王若冰为帮助孙某的企业逃避检查,向市局韩卫东说情,并介绍孙某“人稳当”,让韩放心收其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