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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煎何太急!为争父母遗产 姐姐将亲弟弟告上法庭
2016年05月18日 15:30:23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王某雄新建起的200多平方米的4层大楼。

  三亚日报记者苏隐墨文/图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本是同在一屋檐下生活长大的姐弟手足情,为争父母留下的一块宅基地,几个姐妹将唯一的弟弟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将父母遗留下的宅基地及一幢二层楼房的遗产按份额分摊。此事就发生在三亚市崖州区南滨农场。近日,记者专门就此事进行了采访调查。

  房子系父母所建,但父母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

  王某兰与符某香夫妻生前系南滨农场职工,共生育王某英、王某花、王某城、王某新、王某雄、王某莲六个子女。1985年,夫妻俩向农场申请宅基地建房,当时农场考虑到其为离休干部,且家庭人口较多,居住困难,于是批准将位于南滨农场大门塘南街东面的一块宅基地给其建房使用。其随后在地上建起了一幢二层楼房和二间小厨房,建好后农场进行测量并以王某兰的名颁发了土地房屋产权证。

  房子建好后,一大家子人生活在一起,和睦相处,几个女儿结婚后都还和父母住在一起,直到农场分了经济房后才搬了出去居住。王某兰夫妻均于1992年去世后,留下这块宅基地和地上这幢130平方米的二层楼房,但却没有留下遗嘱。2000年12月,农垦系统对原有房屋重新换证,王某兰的唯一儿子王某雄作为子女代表到农场国土科办理了换证手续,土地房屋证改为王某雄的名下,并先后将父母遗留的二层楼房的一楼、天井、伙房、空地分别出租给他人经营,自己收取租金。2014年12月19日,王某雄与二姐王某花、三姐王某城、四姐王某新、小妹王某莲共同签订《协议书》,约定将父母遗留的房产及宅基地给王某雄自行安排拆除建房,王某雄给每个姐妹遗产费8万元,分5年付清。但大姐王某英未在该《协议书》上签名认可,王某雄也没有按协议给其他姐妹支付费用。大姐王某英称,不在《协议书》上签字是因为之前受到弟弟王某雄的语言威胁。

作者:    来源:南海网  编辑: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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