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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后,走亲访友的车主一般都会在车上存放高档物品或现金等。有人看准这一时机,动起了歪心思,利用螺丝刀、锤、弹弓、砖头等工具,或撬车门,或砸车窗,盗窃车内财物,疯狂时一晚上作案多起。为打击此类案件,大庆市公安机关启动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市公安局刑侦副局长艾长君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案件研究会,要求现侦支队牵头,组织发案的属地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对已发生的涉车侵财类案件进行梳理、分析、研判、串并,全力侦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抓获涉车侵财案件犯罪嫌疑人35人,破获案件310起,打掉犯罪团伙7个,为市民挽回经济损失百余万元。
2月22日,市公安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市现侦支队、东光、龙凤、龙南、乘风公安分局,通报了案件侦破经过。
嫌疑人伪装用的衣服和道具。
就地取石砸车玻璃行窃团伙成员最小15岁
最近一段时间,东光公安分局辖区发生多起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
“我们的辖区外来人口多,人口构成比较复杂,容易引发盗窃案件,如果不迅速侦破,势必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据东光分局刑侦副局长邢建国介绍,他们对辖区内案件高发区域的视频监控进行认真梳理,深度研判,摸排出辖区无业人员白某在社区戒毒期间复吸并有盗窃嫌疑。
1月4日9时许,民警在湿地福苑小区将白某抓获。果然不出民警所料。经讯问,白某不仅交待了2016年12月31日在辖区某饭店卫生间内吸食冰毒的违法行为,还交待了自2016年10月份以来,伙同于某、高某、孙某等人,在龙凤区大家乐地区、湿地福苑、吉祥鑫苑、厂前十六栋、二十四栋、凤祥小区、万隆小区、建安建成小区等居民区,采用就地取石方式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
根据白某交待的线索,在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1月4日,民警在辖区一网吧门前及龙凤镇小区内分别将团伙成员于某和高某抓获。1月6日,将团伙中另一名成员孙某抓获。
“几名犯罪嫌疑人都是社会闲散人员,最大的20岁,最小的才15岁,有时单人作案,有时结伙作案,随机性较强。之所以采用砸车玻璃盗窃的方式,是因为很多车主将手包、现金等贵重财物留在车里的习惯,给了他们可乘之机。”邢建国说。
据了解,目前,经犯罪嫌疑人供述及现场辨认,东光公安分局已核实该团伙盗窃车内财物案件75起,辖区内所立的5起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全部告破。
龙南公安分局收缴的赃物。
拉拽未锁好车门俩狱友疯狂行窃300余起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期间,在龙南公安分局辖区的怡园、乐园、龙庆、银亿等多个小区,发生10余起盗窃车内财物案件。被害人停放在居民小区停车位或者小区公路边的车,有的车还盖着车衣,停放过夜后第二天均发现车门未锁,车窗及车锁眼未遭破坏,车内及后备箱的财物却被盗。被盗的财物有现金、电子狗、行车记录仪、烟酒食品等,总涉案金额约3万余元。
“恰逢春节前夕,这些案件的发生让辖区居民很是恐慌。”龙南公安分局刑侦副局长刘玉虎说,案发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指令刑侦部门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专案组侦查员通过对案发现场细致勘验,梳理相关信息,锁定犯罪嫌疑人为两名20多岁的青年,并确定了嫌疑人大致的活动轨迹。
1月16日20时许,民警在让胡路富安小区附近一网吧内,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在网吧内搜查出两名嫌疑人盗窃的行车记录仪、电子设备、衣服、日用品等赃物,以及尖刀、假发等作案工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铁某和王某交代了自2016年12月份以来,在大庆市让胡路区、萨尔图区、龙凤区和哈尔滨市采取夜间拉拽车门的作案方式盗窃300余起,涉案价值3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据了解,铁某因盗窃两次入狱,2016年10月刑满释放后,他仍不思悔改。2016年12月初,他开始在让胡路地区停车量较大的地方,用手拽车门及后备箱的方式趁机偷盗车内财物,独自一人作案100余起。尝到“甜头”后,铁某联系刚刚刑满释放的狱友王某,共谋“发财大计”。二人专对高档小区内停放车辆下手,为了盗窃更多的财物,他们分工拉拽停靠的车辆,发现有车辆车门或者后备箱未锁好后,他们再互相配合,一人把风,一人盗窃,先后在大庆市让胡路区、萨尔图区、龙凤区和哈尔滨市等地疯狂作案200余起。正当他们沉浸在自己编织的“黄粱美梦”中时,被警方抓获。
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随身携带螺丝刀靠撬车玻璃行窃养全家
2017年以来,龙凤公安分局辖区发生多起砸车玻璃盗窃案件,被盗车辆除了私家车,还有出租车。
“犯罪分子不仅拿走车内现金、手机、行车记录仪等物品,连各类证件都不放过,可以说把车内洗劫一空。”龙凤公安分局侦查三大队大队长杨万成说,案件发生后,分局迅速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通过工作,专案组很快确定了犯罪嫌疑人。
2月15日,在市局现侦支队的配合下,专案组民警在萨尔图区利民苑住宅小区附近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经过审讯,王某供述了2015年8月以来,驾车在龙凤区、萨尔图区、高新区等地实施盗窃车内财物70余次,涉案金额6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一般是白天先踩点,天黑之后再作案。先是用手电照车内,看有没有财物。发现目标后,就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撬开车玻璃行窃。”据杨万成介绍,今年32岁的王某老家在齐齐哈尔市,2013年曾经因为盗窃车内财物被高新公安分局处罚过。王某一直没有正当职业,其妻子也没有工作,在家里带6岁的孩子。近段时间以来,王某就靠盗窃车内财物维系家里的生活。
天刚黑就动手每天准时“下班”接媳妇
2016年12月以来,乘风地区连续发生多起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
“研判信息,这些案件的发案时间很有规律,都是在17时左右,21时之前。”乘风公安分局三大队大队长徐春辉介绍说,分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查找案件线索,并逐起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监控视频,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为两个人,并且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规律。
专案组民警经过蹲守,于1月13日21时许,在让胡路区红旗小区1-8号楼北侧停车场内将犯罪嫌疑人宋某抓获。1月14日凌晨两点,在让胡路区银亿B区一居民楼内将犯罪嫌疑人庞某抓获。经审,犯罪嫌疑人宋某、庞某供述了自2016年12月份以来,二人在东风新村、龙南、龙岗、西苑小区、乘风庄、银浪新城、八百垧等地,利用砖头、弹弓、破窗器等工具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60余起,涉案金额6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据了解,宋某曾因抢劫被判有期徒刑20年,2014年7月释放。庞某2000年7月因抢劫入狱,2014年4月释放。两个人曾是同村发小,出狱后再次聚到一起,共谋“发财大计”。
“太阳镜、丝巾、皮鞋,车里有啥拿啥。盗窃来的平板电脑自己留着用,香烟自己抽了,海鲜自己吃了,手机等物品低价卖掉。”徐春辉说,之所以选择在17时左右天一黑就动手,21时前就结束,是因为庞某每天必须要按时赶去接媳妇下班。两个嫌疑人都刚结婚不久,却再次落入法网。
(文中人物除民警外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