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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4月3日讯 (记者 雷蕾) 日前,记者从黑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了解到,自基金会1994年1月成立以来,共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21次、328人。日前,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作出了2017年清明节期间号召全社会向壮烈牺牲的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致敬活动的通知,从即日起至20日网民可登录中华见义勇为网站,以献花、上香、点烛等方式祭奠因见义勇为牺牲的英雄们。
面对穷凶极恶的违法犯罪分子,他们无所畏惧、英勇斗争。王贵连不顾83岁的高龄,与企图伤害小孩的歹徒搏斗,抱住歹徒死不松手,头部被砍七刀,最长的伤口达60厘米,共缝合60多针;赵丁生夫妇面对两名持刀歹徒,临危不惧,在分别身中26刀和11刀并各被砍掉一只手指的情况下,奋勇与歹徒搏斗,直到歹徒弃刀疯狂逃离现场;甲禄毅与手持两把尖刀、杀红了眼的行凶男子搏斗,在手腕被刺伤的情况下,毫不畏惧,仍与之搏斗,直到在其他群众的帮助下,将该男子制服。
面对突如其来的灾害事故,见义勇为英模们奋不顾身、挺身而出。“最美大妈”62岁老人杨惠,不畏高龄,不顾长着骨刺、身患心脏病,在松花江漩涡急流中,勇救两名溺水男子。“最美女教师”张丽莉,在一辆客车突然失控并冲向学生的危急时刻,不顾个人生命安危,挺身而出,为抢救学生而被卷入车下,造成双腿粉碎性骨折、高位截肢,把生的希望留给学生,危险留给自己。崔东生面对因燃气泄漏引发爆炸、浓烟滚滚、火势越来越大的居民楼,冒着可能再次发生爆炸的危险,十余次冲进火场,独自救出7名被困群众。见消防队员刚到达现场不熟悉楼内情况,他又带领消防队员冲进楼内,协助救人。
当有人问见义勇为的英模们:难道你们不怕牺牲吗?勇救孩子的王贵连大娘说:大不了我用老命换孩子命!火场救人的崔东生说:这是我应该做的。舍身取义,勇于担当,这就是我们当代最可爱的见义勇为英模!
据了解,自黑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1994年1月成立以来,共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21次、328人。
2008年以来牺牲的黑龙江省见义勇为英雄事迹
仲崇辉,男,31岁,哈尔滨商业大学保安。2008年8月11日,在哈尔滨市松花江二水源对面的江段上,仲崇辉和原单位的同事曲业涛等几位朋友,利用休息时间相约到松花江游玩,他们乘坐一艘名为“旭阳号”的游船,尽情地享受着夏日的快乐和朋友相聚的喜悦。11时40分左右,在离岸边十余米处,游兴正浓的仲崇辉从船的中部下水,当快要游到岸边时,猛然听到船上传来人们大声呼救的声音。回头望去,只见离船不远处一名女子在水中窜窜下,几度反复。他立即感到不好,有人落水了。仲崇辉闻迅后奋不顾身直奔落水女子游去。然而,由于落水女子离船太近,船体附近水流湍急,水性一般的仲崇辉虽然经过几番拼搏,但由于体力渐渐不支,还是被激流卷入船下,当场牺牲。
牛喜春,男,55岁,中共党员,省森工总局绥阳林业局八角林场退休工人。陈连柱,男,51岁,东宁县大肚川镇大肚川村农民。2008年3月2日21时40分,东宁县大肚川镇大肚川村村民刘清业家屋前的玉米秸起火了,牛喜春(在当地养牛户)发现后与陈连柱等几个邻居迅速向刘清业家跑去。在火场他们一边打火,一边将未引燃的玉米秸向两边扒开。十几分钟后,火势便得到了控制,玉米秸堆被分出了三堆,只有中间的一堆在继续燃烧。当时火场周围还有稻草堆和一个为做地栽木耳的大棚,稻草堆和地栽木耳大棚都紧连着村民的住房,如果火势继续蔓延,引起连营大火,后果将不堪设想。为防止火势扩大,牛喜春、陈连柱等人留在火堆旁继续灭火。火苗越来越小,可就在这时,一枚被遗落在玉米秸下面的日伪时期遗留炮弹爆炸了,牛喜春、陈连柱两位同志当场被炸伤。牛喜春的腹部被炸开了一个口子,腹内的肠子也都露了出来,在场的人迅速报了警,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牛喜春被送往县医院进行抢救,因“多脏器损伤”伤势过重而牺牲。陈连柱左臂被炸伤,被赶来的镇派出所警车送到了县医院,但由于伤情较重,连夜转往牡丹江林业医院治疗。经检查,陈连柱左臂粉碎性骨折,并有一块弹片飞进左胸内。目前陈连柱左胸内的弹片尚未取出,左臂丧失劳动能力,经县医院鉴定为七级伤残。
魏亮,男,19岁,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牧业小区某犬业基地驯犬员。2009年8月11日5时20分许,一名女驯犬员在鱼塘边清洗驯犬工具,被一只受驯的工作犬撞倒跌入鱼塘,魏亮听到呼救声立即跳入鱼塘施救,在其他同事配合下将落水者救上岸,自己却溺水身亡,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韩国祥,男,50岁,中共党员,肇东市宋站镇新光小学校长。2009年8月3日,一辆失控的摩托车高速向走在路边的两名儿童撞去,危急时刻,正在回家途中韩国祥冲上前去奋力将两名儿童推离险境,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失控的摩托车。两名儿童脱险了,韩国祥却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丁浩,男,14岁,共青团员,兰西县崇文实验学校学生。2009年6月20日下午,兰西县崇文试验学校4名小学生去野外郊游,一名女学生意外落水。丁浩和另一名男同学奋不顾身下河营救,但这名男同学不会游泳,下水后同样陷入险境,丁浩竭尽全力把这名男同学往岸上推,自己却被大水卷走,最终不幸牺牲。
邰忠利,男,23岁,蒙古族,中共党员,中国人民解放军65939部队67分队代理排长,一级指挥士官。2009年8月9日下午,邰忠利在黑龙江边呼玛下站地带宣传边防政策,返回哨所途中遇有群众落水,邰忠利迅速跳入江中奋力将落水群众张某推向岸边,张某被其家属和随后赶来的执勤战士一同拉上岸,而邰忠利却因体力不支没入江水中英勇牺牲。
尹呈祥,男,22岁,中共党员。黑龙江省科技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2010年6月15日21时30分左右,尹呈祥与同学关欣正、王志在省科技学院东湖边散步时,关欣正不慎滑落水中,尹呈祥见状,一边高喊救人一边奋不顾身跳入湖中向关欣正游去。由于关欣正不会游泳,加上岸边斜坡又高又陡,无法配合救援,尹呈祥几次努力将关欣正举向岸边,试图让在岸上帮助施救的王志将其拉上来,但都未成功。最终,尹呈祥因体力不支与关欣正一同沉入湖底,牺牲。
刘万锁,男,49岁,省农垦总局宝泉岭管理局名山农场第八作业区职工。2010年8月18日上午8时,名山农场第八作业区职工唐某某因在水泡里下网打鱼时不慎落水,在附近放牛的杨某某发觉后便大声呼救。在水塘周围放牛的刘万锁听到呼救声立即跑到出事地点,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救人。十几秒钟后,刘万锁托举着落水的唐某某开始向岸边移动,眼看着已经到岸了,唐某某却渐渐体力不支沉入水中。又过了几秒钟,唐某某又在刘万锁的奋力托举下露出水面,但很快又沉入水中,直至2人一起消失。刘万锁为救唐某某献出了宝贵生命。闻讯赶来的公安民警和群众将刘万锁的遗体打捞上来时,刘万锁依旧保持着双手高举救人的姿势。
佐博胜,男,16岁,鹤岗市第八中学学生。2011年6月29日11时许,佐博胜与同学一起到鹤岗市五号水库游泳。一名同学游泳时因腿部抽筋发出呼救后被水淹没。坐在岸上休息的佐博胜听到呼救声起身跳进水中,向遇险同学奋力游去,用全身力气将遇险同学托出水面,推上堤岸,自己却因筋疲力尽、水性欠佳没入水中,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关龙有,男,59岁,中共党员,牡丹江农垦分局月牙泡农场场长,2012年7月被中组部追授为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获得全省感动龙江人物提名奖。2012年7月18日11时30分,两名少年在宁安镇江城村附近的牡丹江水域不幸溺水,59岁的共产党员关龙有听到呼救声,顾不上穿鞋,迅速赶向出事地点,来不及脱掉衣裤便纵身跳入江中奋勇救人,最后因体力不支沉入水中,献出宝贵生命。
丛云龙,男,20岁,加格达奇森林消防一支队扑火队员,2011年曾被评为大兴安岭消防大队授予学雷锋积极分子标兵。2012年6月26日晚11时许,丛云龙与同学在嫩江江畔游玩,遇一女子不慎落水,从云龙跳入江中奋力施救,拼全力把落水女子推到岸边后,他自己却因体力耗尽沉入江中,献出了宝贵生命。嫩江县人民政府做出了《授予丛云龙同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决定》。大兴安岭行署做出了《关于授予丛云龙同志大兴安岭地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和《向丛云龙同志学习的决定》。共青团大兴安岭地委追授丛云龙同志为大兴安岭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大兴安岭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追授丛云龙同志为全区见义勇为道德模范光荣称号。在黑龙江省2012年感动龙江人物评选活动中,丛云龙光荣入选。
王喜,男,56岁,依兰县愚公乡涌泉村村民。2012年2月13日20时许,村里居民高佰君家中失火,邻居王喜夫妇闻讯后立即跑出家门冲向火场,先是把困在火海里的残疾青年高宏玉(高佰君之子)拖出火海,安置到安全的地方。后又接连三次冲进去,帮助高家抢救贵重财物。第四次冲进去时,因房盖塌落被砸,王喜当场牺牲。
孙鹏,男,32岁,中共党员,牡丹江市东宁县交通运输局路桥收费所所长。2013年8月23日中午12时30分,绥芬河市一名青年男子带着一名6岁孩子在东宁县绥芬河二道坝玩摩托艇,因摩托艇意外熄火失去动力,被湍急的河流冲到二道坝的拦河坝墙边,青年男子抱着孩子浸在水里,脚卡在水泥缝里拔不出来,一边挣扎一边呼救,情况十分危急。孙鹏听到呼救后,立即乘坐河边的一台摩托艇冲过去救人,到达距拦河坝4、5米远时,被困的青年男子却因水流湍急不敢靠近摩托艇。岸上有人向孙鹏大喊:“水太急,不能下水!”孙鹏却奋不顾身跳到水中向两名被困者游去,结果刚刚游到落水者附近即被卷入坝下暗流,遇困的男子和孩子被随后赶到的渔民解救了上来,孙鹏却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刘旭,男,14岁,肇源县古恰中学学生。2013年9月21日下午13点左右,古恰镇古恰村姜岗新村小学生李禹含(9岁)和李佰易(7岁)在古恰村姜家岗屯南侧坝外油田路游玩。李禹含不慎滑入桥西水中,被卷入激流,于是忙喊救命。正在桥上写作业的刘旭听到喊声后发现李禹含正在水中挣扎,情况十分危急,立即冲上前去一把抓住李禹含的手用力往上拽,但没拽上来,自己反而被带入水中,很快不见了踪影。刘旭和李禹含不幸双双溺水身亡,分别于当日和第二天被打捞上来,刘旭为救他人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王晨,男,14岁,共青团员,鸡西市鸡东县永安镇永安中学初三二班学生。2015年10月6日14时许,王晨与范某某、王某某、沈某某、林某等到鸡东县永安镇永丽村附近游玩,返程途中,范某某失足落入三米多深的壕沟里。王晨让一个同伴去找木棍,他自己在不会游泳的情况下下水救人。他多次把范某某推到岸边,由于受到惊吓,范某某始终爬不上岸。岸上同伴找来木棍,但木棍不够长,王晨让范某某蹬着他的肩背抓住木棍爬上了岸,他自己被蹬进深水区。范某某等人的呼救声惊动了周围的农户,在永安粮库值班的李明友听到消息迅速赶到,两次潜入水中搜救并将王晨拖拽上岸,进行人工呼吸和急救。随后王晨被民警及其父母送往鸡东县医院,经抢救无效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