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法院推行律师调查令解决取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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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拿着高新区法院的调查令,去市档案局调取我的案件当事人相关档案作为证据使用,那儿的工作人员看到调查令后,相当地配合!帮助我们快速地获取证据,这种做法值得称赞!”近日,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袁畅对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杨杰这样说。
为提高当事人证据收集能力,让有理者能举出证据打赢官司,缩短诉讼周期,经多方协调后,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该院于6月初在民商事审判中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对因客观上的原因,律师难以调查取证的,且该证据与案件的事实具有关联性,即可申请调查令,由法院就特定范围内的证据授权调查。该调查令一旦签发,各行政机关及各相关单位均有协助配合律师取证的义务。
据悉,该制度还详细规定了申请调查令的具体条件、调查取证的具体范围、不予签发调查令的情形、调查令的期限、律师保密义务及相关程序性事项。
推行律师调查令新举措,受到了众多律师、当事人及辖区群众的普遍好评。其有效解决了审判中“有理”举不出证、打不赢官司的问题,并促进司法审判实质的“公平和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
作者:付建国 来源:平安龙江网 编辑:李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