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营运车酒后驾驶 接受检查露出马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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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2017年9月18日晚,齐齐哈尔市建华交警大队民警李宪伟等人在辖区公路及县乡结合处巡逻管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20:10时,李宪伟巡逻至双河路口处发现一辆黑EH28XX重型大挂牵引货运车辆停在路口,双河路比较狭窄,路灯较暗,该车停在此处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李宪伟上前查看,驾驶员正在驾驶室里吸烟见交警过来便下车,交警同志向驾驶员讲解了车辆停放此处的危害,劝导驾驶员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随即,民警对该车进行安全检查,到驾驶室后闻到有浓重的酒精气味,经过询问得知,驾驶员吴某某中午喝了一瓶啤酒,下午怀着侥幸的心理从大庆开车到齐齐哈尔市。


李宪伟按照规定将驾驶人吴某某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和处理,到达大队后,对吴某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5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吴某某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处罚。对吴某某作为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重型大挂牵引货运车辆的危害以及可能会造成的严重后果进行批评教育,吴某某对自己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深表悔恨,并表示,这样的严重错误以后都不会再犯。
作者:苏渤洋 来源:平安龙江网 编辑:李澄